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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48日審訊|電郵顯示周庭有份聯絡《日經》登報 李宇軒稱曾墊支廣告費

黎智英案第48日審訊|電郵顯示周庭有份聯絡《日經》登報 李宇軒稱曾墊支廣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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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宇軒第五日作供,針對第三次眾籌「G20 X 攬炒團隊」登報,他周一(18 日)供稱,當時要找美國的「有錢人」,協助接收共 180 萬美元款項,當時透過陳梓華一方輾轉與 Mark Simon 取得聯絡。根據開案陳詞,Mark Simon 為黎智英的私人助理。

李:曾商討應否開公司收款
終由 Mark Simon 助處理

控方周二(19 日)進一步問及 Mark Simon 收款細節,展示李與眾籌平台 Go Fund Me 職員 Kelsey 的電郵記錄,李詢問對方可否由有限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擔任收款人。李表示,他就此與陳梓華一方曾討論,「開一間 LLC(有限責任公司)去 manage crowdfund (管理眾籌)啲錢⋯至少問下得唔得先」。他指,團隊最終沒開設有限公司,主要是借用 Mark Simon 戶口接收第三次眾籌的款項。

法官李運騰問及李與 Mark Simon 相識情況,指陳梓華於 2019 年 9 月就美參議員訪港一事,介紹 Mark Simon 予李認識。庭上另顯示,陳同月曾就眾籌收款問題,將載有 Mark Simon 名字的電郵傳發給李。法官問,那是否代表李收到相關電郵一刻,已認識 Mark Simon?李稱「當時冇將 withdraw(提取)crowdfund 錢,同 Rick Scott visit(到訪)link 埋一齊」。

庭上展示周庭與《日經》聯絡電郵
李確認曾墊支登報費後獲退款

控方另圍繞眾籌刊登的報紙廣告提問,展示《日經新聞》(Nikkei)於 2019 年 8 月 14 日傳送至李及周庭的電郵,提及「Dear Ms Agnes Chow, This is Aki Kuroda from Nikkei. Thank you very much for your confirmation for the ad insertion in Nikkei」(中譯:親愛的周庭, 我是來自《日經》的 Aki Kuroda,感謝你確認在《日經》登廣告。)

李翌日回覆《日經》指,將會接手支付登報費,稱基於事件敏感,希望匿名處理,不要把個人資料交予第三者,並附上付費收據,涉 2,040 萬日元。

李解釋,原訂由加拿大的陳梓華一方,支付約 147 萬港元《日經》登報費,惟因加拿大與日本有時差,「加埋國際嘅 TT(海外銀行電滙)工作日,要等幾個工作日先到」,因此即使陳一方已支付登報費,《日經》亦未能在廣告刊登前收到款項。

李稱,他遂向《日經》轉帳約 147 萬港元,待對方收到加拿大款項後,《日經》再退回李支付的款項。控方問,既然李已支付登報費,為何陳不直接將款項予李?李稱,「T(陳梓華)嗰邊都已經畀咗錢啦,最尾會收到兩份錢嘅係 nikkei。如果 T 再 reimburse(補償)畀我嘅話,就輪到 T 嗰邊畀兩份錢」。

李:登報廣告主題與「香港自由民主」有關

控方另展示加拿大《環球郵報》、美國《紐約時報》廣告,指兩者內容相似,均提及「This is an urgent appeal from Hong Kong. the clock is ticking- we need your help(中譯:這是來自香港的緊急呼籲。時間緊逼—我們需要你的幫助)」。李回答:「唔敢講全部都係咁樣」。

控方又問,報紙廣告有否相似主題?李稱「我諗唯一共識,係同當時支持香港自由民主有關」,重申廣告設計、內容由其他「G 攬」成員負責。控方另展示其他地區登報收據,例如西班牙《世界報》登報費為 1.85 萬歐元,由 Lais Hotel 支付。根據開案陳詞,Lais Hotel 是黎智英名下加拿大公司;台灣《自由時報》登報費為約 33 萬港元則由李支付(見下表)。

至於「G 攬」資金剩餘的 69.8 萬美元,李稱會用在「各地有關 support(支持)香港自由民主嘅活動」。控方追問,是否指「重光團隊」的行動?李稱「可以咁理解」。

HCCC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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