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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法律年|杜淦堃引蔡玉玲案 指法庭致力捍衛人權 23條諮詢過程須透明

2024法律年|杜淦堃引蔡玉玲案 指法庭致力捍衛人權 23條諮詢過程須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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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致辭時提到,在過去數年間,司法機構工作常被人透過《國安法》「棱鏡」來審視,他認為這種眼光必然會對司法工作、乃至香港法治及司法獨立現狀「產生非常狹隘,甚至失實的看法」。(見另稿

大律師公會主席杜淦堃(攝:Tszhei Chan)
杜淦堃引岑子杰案、蔡玉玲案
指顯示法庭致力捍衛港人權利

杜淦堃致辭時,提到兩宗終審法院案件,包括「岑子杰案」及「蔡玉玲案」,指兩案均顯示,法庭一直致力捍衛香港人的基本權利,「力求履行其作為法治守護者的關鍵角色,並同時不干涉屬於政治或政府範疇的事務」。

就「岑子杰案」,杜淦堃指該案涉及香港同性婚姻議題,法庭裁定政府違反《香港人權法案》第 14 條之下的積極義務,未有向同性伴侶提供一個「在法律上承認他們關係的替代框架,讓他們符合基本社會要求,使他們具有合法性,為他們消除任何覺得自己屬於低下階層、關係不值得被承認的感覺」。

杜淦堃認為,法庭不偏不倚和清晰明確的裁決,不但受到學者和維權人士的歡迎,亦得到香港的國際商界歡迎。

杜淦堃:蔡玉玲案體現法庭
對新聞自由免受無理干預的警覺性

就「蔡玉玲案」,杜淦堃則指,涉案記者成功推翻針對她於搜集證據進行調查報道期間,在申請取得一架涉嫌犯罪車輛的車輛登記細節證明書時,作出虛假陳述的定罪,形容終院裁決「充分體現出我們的法庭長期以來,對保護言論和新聞自由,免受無理或不成比例干預的警覺性」。

杜淦堃表示,法庭在保護《基本法》第 27 條和《香港人權法案》第 16 條,所賦予的言論和新聞自由時,所展現的嚴謹和明確,獲得香港法律專業人員和記者的一致好評,並特別向大律師公會、資深大律師陳政龍致敬,指他以法律義助服務形式,為蔡玉玲出庭辯護。

他重申,「上述裁決生動地說明了我們的最高級法院,和香港所有法院一樣,在行使獨立的裁決權時,以公正、符合法理的方式解決爭議,印證了香港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核心原則」。

杜淦堃續指,當裁決涉及公眾關注的複雜以及具爭議性議題時,當然有些人會不滿意裁決,但基於一己的喜好,或對某一案件結果的不滿來批判司法程序,而不顧法庭對某一案件結果所給予的理由,以及法庭達至有關裁決的程序,是「誤導及錯誤」。他特別提及,任何人將「迴避待決案件」的法律原則置之不理,對審理中的案件發表意見,是個令人擔憂的趨勢,強調有關原則之所以存在,是要保障被告得到公平審訊的權利,故行使言論自由時須保持謹慎和克制。

張舉能:不評論運輸署更改查冊安排
新聞自由等權利非絕對

運輸署在月初公布,傳媒查冊車牌須先向運輸署陳述原因,由署方決定符合「公眾利益」與否。張舉能在典禮後見傳媒時,被問及運輸署更改安排,是否無視終院在「蔡玉玲案」裁決中提到「新聞自由須獲憲法保障」。

張舉能表示,根據《道路交通條例》,政府官員獲授權規定查冊安排,因涉及執行法例內的權利,不評論個別案件。他重申,牽涉新聞、言論自由等基本權利,法庭須在《基本法》責任、司法誓言規管下捍衛權利,但強調大部分基本權利都非絕對,以及可被約束,法庭會行使相稱性原則處理案件。

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於法律年度開啟典禮後見記者(攝:Tszhei Chan)
杜淦堃:23 條諮詢過程須透明徹底
以駁斥政府對民意充耳不聞說法

另外,政府計劃今年內完成《基本法》第 23 條立法。杜淦堃認為,隨著《國安法》立法,第 23 條無疑會引發新一輪關於香港未來的爭論。他指,面對周圍的地緣政治挑戰,立法可能會受到攻擊,認為香港不再是自由的城市,甚至認為「法治已死」。

他續指,「雖然當中一些言論可能並不真誠,但許多人確實有真正的擔憂」,認為新法例必須清晰和準確,以真正服務和保護香港及市民。杜淦堃表示,諮詢過程必須透明及徹底,「以駁斥任何我們政府對民意充耳不聞的說法」,又強調必須在維護國家安全與保障《基本法》賦予的基本權利之間的平衡「謹慎調校」。

杜淦堃指,相信政府會在立法過程中,認真考慮公會的意見,又指公會會盡最大努力,充分利用專業知識,「傳達我們誠實的意見和專業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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