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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旺角|3男近兩年後被控襲警等、2人不認罪 被告錄影稱欲襲警、見擎槍放棄

2.29旺角|3男近兩年後被控襲警等、2人不認罪 被告錄影稱欲襲警、見擎槍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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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2 月 29 日「8.31 太子站事件」半周年,有示威者在旺角一帶聚集,警方驅散時有便衣警落單被追打,糾纏間頭盔跌在地上及一度拔槍。3 男事隔近 2 年後被起訴,其中 1 人認襲警罪判囚 8 月。另 2 人分別否認意圖襲警及偷竊頭盔,案件周四(1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

受襲警員供稱,案發時落後同隊隊員,被人包圍施襲遭「箍頸」倒地,他感生命受威脅下擎槍警告,事後發現頭部及手腳均流血受傷,無法找回頭盔及警棍等。他在盤問下承認頭盔上沒有「警察」的字眼,亦無留意有人拾起頭盔欲交還予他。

辯方爭議被告錄影會面和招認的自願性和公平性,庭上播放相關片段。被告在片段中表示,見到朋友以硬物襲警,他「衝埋去都想打嘅」,但因警員擎槍而離去。他亦同意解鎖手機,讓警員記低女友及同行女友人的電話號碼,案件周五(17 日)續審,繼續播放錄影會面。

案件原定去年 11 月開審,惟被告張家培未有律師代表,押後至周四(16 日)開審。

控方傳召案發時受襲的警員 34731 莊小龍作供,他案發時駐守毒品調查科行動組,當晚身穿前後均有警察標誌的戰術背心當值。案發時,莊乘警車駛至彌敦道和山東街交界,與隊員下車追截堵路人士。他戴上頭盔和口罩,手持黑色長警棍,行至西洋菜南街近山東街時,聽到有女聲說「阿 Sir 你跌咗嘢啊。」莊遂邊跑邊檢查,確認沒有遺留裝備便繼續向前跑。

受襲警供稱「落單」後被包圍施襲
遭「箍頸」倒地故擎槍警告

當他跑至近鼓油街時,發現自己落後,不見同隊隊員,前方有約 50 人阻擋視線,有女聲說「阿 Sir 你落單喎!」其後過百人衝近,莊遂跑至旺角百老滙戲院附近,在場人士不斷大叫,有人稱:「打死個死黑警,唔好俾佢走。」

接著有人從右方以雨傘襲擊他,他於是以警棍還擊,其後該男子逃去。莊欲上前追截,但被另一黑衣男子襲擊背部。隨後再有另一人從後推跌莊,莊的頭盔、手套、口罩和手持的警棍飛脫。莊立刻站起,惟被另一男子從後「箍頸」拉倒落地,多人上前以雨傘及拳頭等襲擊他。

莊續指,當時感生命受威脅,只好拔出佩槍,退至百老滙戲院牆邊,記者上前圍向他,期間不斷有磚塊和石頭等雜物,由記者後方擲向莊,他於是擎槍警告:「我係差人,唔好再掟啦。」

受襲警盤問下認頭盔無「警察」標記
無印象有人欲交還頭盔

莊隨即由鼓油街衝向彌敦道方向,期間後腦和身體都被硬物擲中,莊最終抵達彌敦道,沿馬路走至雅蘭中心時,見到軍裝防暴隊。當時莊後方有一名白衣男子,其背後的張姓督察向莊稱「係佢攞竹枝掟你。」張與莊遂合力制服白衣男,將其交予防暴隊處理。

莊之後坐在馬路上等待救護車,其左腳腕受傷不良於行,右手肘、手掌及雙腳膝頭受傷流血,相信是被推跌所致。其右額及頭部亦流血,則相信是被硬物擲中所致。其後莊被送院治理,獲發 7 日病假。他指,最終無法找回頭盔、警棍及手套。

莊在辯方盤問下指,他在頭盔背後貼上「CRTC1」的記認,但沒有「警察」的字眼。辯方指,案發時有人拾起頭盔,欲交還予莊。莊表示無留意,當時感生命受威脅,只顧尋找離開路線。

辯方爭議錄影會面自願性
警員稱未曾威逼利誘、恐嚇等

兩名被告另爭議錄影會面及招認口供的自願性和公平性,需以特別事項方式處理。控方遂傳召偵緝警員 13603 江振華(音繹),江負責拘捕及為被告張家培錄取口供。

江指,2020 年 4 月 26 日以參與非法集結和傷人罪拘捕張,張在警誡下稱:「嗰晚我同班朋友出去集會,跟住喺西洋菜南街鼓油街,有個警察俾人圍住咗,我見 Sega 衝埋去用硬物打咗個警察一吓,我咪衝埋去諗住打個警察,但當時啲人開始散,我未打到就調頭走。」

江表示,被告明白及簽收「發給被羈留人士或接受警方調查人士的通知書」,以及「口供副本認收書」,未曾威逼利誘、打或恐嚇被告,過程公平,被告沒有表示不願簽名,或有不清楚、不明白之處。

被告錄影會面指同行友人擲雜物
自己「衝埋去都想打嘅」

控方其後播放錄影會面紀錄,被告在會面中指,案發當晚與女朋友,及其他朋友在旺角食飯後,見到有集會便打算離開,但周圍已被封鎖,他們在西洋菜南街見到一隊警員跑向洗衣街。被告指,朋友「 Sega 」將雜物擲向警員,其後有黑衣人士衝前,警員拔槍後人群四散。

被告指,當時走近欲查看發生何事,「衝埋去都想打嘅」,「唔鍾意警察囉」,但見到警員擎槍而離去,其後見到女朋友和「Sega」在後巷對調上衣。被告表示,不知「Sega」的中文全名,兩人於遊行時認識。被告另於錄影會面中,同意警員解鎖其電話調查,記低女朋友、「Sega」及同行其他朋友的電話號碼。被告亦在警方提供的相片中,認出自己及同行友人。

案件周五( 17 日)續審,繼續播放錄影會面。

3 人事隔近 2 年被控

本案原有 3 名被告,分別為文員許俊偉(25 歲)、張家培(24 歲,升降機技工)及方智勇(39 歲,物理治療助理),事隔近 2 年後被起訴。

張家培被控一項意圖襲警罪,指他於 2020 年 2 月 29 日,在旺角西洋菜南街近豉油街附近意圖襲擊警員 34731。方智勇被控一項盜竊罪,涉於同日同地偷竊一個警察頭盔,而上述物品屬於偵緝警員 34731 的財產。

許俊偉承認襲警罪被判囚 8 個月,即於同日同地與其他人襲擊警員 34731。

WKCC66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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