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何桂藍提上訴 暫未有聆訊日期 至今共5不認罪被告提上訴

47人案|何桂藍提上訴 暫未有聆訊日期 至今共5不認罪被告提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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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押中的何桂藍由大狀 Trevor Beel 代表。(資料圖片)
何桂藍在審訊中選擇作供,但法官拒納她的供詞。(資料圖片)

官指是最激進政見者之一

3 名原訟庭法官在判詞指,何桂藍是初選參選者中具有最激進政見者之一,她出席新東所有協調會議,而新東的文件是「會運用」否決權,法庭毫不懷疑何參與謀劃的意圖是嚴重干擾及阻撓政府,及藉其「破局」把特區陷入全面停頓,認為她希望把現行政治架構及制度連根拔起,反對「一國兩制」,又指可能何才是那個會形容戴耀廷不激進、不進取的人。

在求情階段,何的代表大狀確認何的案件紀錄後,確認沒有求情陳詞。法官裁定何桂藍與其餘 40 名罪成被告為「積極參加」,以判囚 7 年為她的量刑起點,沒有任何減刑下,將何判囚 7 年。

至今共 5 人提上訴

至本周五(29 日),從高院資料顯示共 5 名被告提出上訴,均屬不認罪、經審訊後被裁定「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其中鄒家成被判囚 7 年 9 個月,何桂藍被判囚 7 年;余慧明被判囚 6 年 9 個月,黃碧雲、楊雪盈同被判囚 6 年 6 個月(另 4 人案情見報道)。

CACC253/2024(HCCC6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