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 6 名「非白衣人」,被控參與 721 元朗站暴動,周三(13 日)在區院展開第 28 天審訊,控方盤問時舉何桂藍為例,指「佢影佢哋可能係挑釁咗?」問林是否同意白衣人「選擇性襲擊」。林稱「我根本唔知佢哋有咩準則打人,更加唔同意影佢就係挑釁。」
控方另問,林有否嘗試與白衣人商討、和談,如稱「大家冷靜啲,市民都係想返屋企」。林一度稱,「我講呢啲說話會唔會太天真」,「人哋粗口爛舌,一路鬧緊你…如果對方好似檢控官閣下你咁斯文,咁就好傾啦。」
控方指,林到場後「號召」其他人留在付費區內,與閘外白衣人對峙;林稱「完全唔同意」。控方又指,林根本無意平息事件,相反「挑撥」閘內、閘外人敵意,破壞社會安寧,完全置現場市民安危不顧。林答稱「呢個指鹿為馬,我絕不能同意。」案件周四續。
周二報道:
7.21非白衣人案|否認入元朗挑事端以攻擊警方 林卓廷:我點知佢咁耐唔嚟啫
本案由法官陳廣池審理,控方由律政司高級檢控官程慧明代表。各被告的代表依次為:大律師黃錦娟、大律師李百秋、資深大律師潘熙、大律師鄭凱霖、大律師周慶澎、大律師黎建華、大律師曾敏怡。
林主動補充指視自己「元朗人」
「絕對唔會搞亂元朗」
控方周二指出案情時,指林卓廷選擇入元朗是見到港島區動用大量警力,故選擇去相距甚遠的元朗「挑起事端」,目的令警員疲於奔命。林否認。
周三甫開庭,林主動補充證供,指視自己為「元朗人」,「絕對唔會搞亂元朗」,故他是盡其能力範圍,阻止他人破壞元朗。
至於控方指控他趁警力不足到元朗,林稱當時有致電警方,著他們驅散白衣人,更提及自己乘車入元朗,亦無戴上頭盔、口罩遮蓋面容,亦於 Facebook 發帖,著市民注意安全及到場後進行直播,另有著市民放下木棍,指為證據,「所以控方對我指控,趁警力薄弱去搞事,係違反事實邏輯同違反常理囉。」
林否認通話中曾向警長稱
「支援吓年青人」
控方其後問及林當晚與元朗警民關係鄧姓警長的通話。控方指,警長引述林曾提及正乘坐西鐵入元朗,「支援吓年青人」;林否認,稱當時僅提及「咁多市民返元朗,有老有嫩。」
控方則指,但林於主問作供時,提及親政府人士對年輕人有惡意;另引述林當晚其中一個 FB 帖文:「我已聯絡元朗警方,表示我和同事正前往元朗,要求警方立即打擊在元朗站和朗屏站一帶黑份子,確保公眾,尤其年輕人安全。」
控方問,林當時會否曾向鄧提過支援年輕人?林稱沒有。控方續問,林是否知悉有年輕人會於元朗集結?林指,從沒收到資訊有人於元朗集結,更加不會去支援,又指自己當時做直播、沒戴口罩,且曾通知警方到場,「我覺得(與控方的指控)好大矛盾囉」。
官問林有否向警長提及
「我係堂堂一個立法會議員」
控方又指,林表示到場要監察警方,但林不知現場是否有警員,「 你點知佢哋有冇做嘢呀?」林則指,警方知悉他入元朗,如果警方「有做嘢」,市民會告知他警方有進行驅散,且他的同事都會留意網上消息,且警方知悉林入元朗,或會派人與他接觸。
法官陳廣池問,林當時有否向鄧稱「我係堂堂一個立法會議員,你哋派人同我接觸」,問林有否明言?林稱沒有,「因為最重要係希望警方驅散白衣人,呢個係最最最重要,佢搵唔搵人同我講,呢個唔係重點嚟…」重申當時是想警方驅散所有白衣人。
控方問為何不了解警力佈防
林:點佈防都唔係我考慮
控方另問,為何林入元朗前,不向警長了解元朗警力部署?林重申,當時是想警方盡快驅散黑社會,並指就算中西區有一定警力,都認為各區仍有預留警力,且可以調配邊境警區或其他警區的警力,並指相信警方有足夠警力。
控方問,是否同意向鄧查詢當時警力佈防、人手是否足夠一事屬於合理?林則指,當時曾向鄧稱的「我話你有冇搞錯呀,集結咗咁耐都唔做嘢,開始打人啦喎…點佈防都唔係我考慮,你搞得掂我理得你 10 個 、20 個警察定 100 個,英文叫 get the thing done!」
官指,「好難㗎喎,其實有時 get the thing done 係好難」,指林不能用一個「概括概念」講述,又指林「你又唔係警務處長」,「你同警民關係鄧警長講呢樣嘢,唔係你話做嘢就算數㗎嘛。」林答稱,「咁嘅環境,我覺得警方要做得到囉!」
控方指林為確認警力不足
「方便聚眾生事」
控方其後向林指出,林有向鄧查詢元朗區的警力部署,林指不同意。控方續指出,林問的目的是確認警方警力不足,「方便聚眾生事」。林稱,「絕對唔同意!」
控方又指,鄧曾向林提及雞地已很亂,如果林到場,警方需時跑去救林。林稱,「唔同意,因為我都冇諗過出元朗站,我都無預計啲白衣人衝入站打人,點會無啦啦有水晶球…唔通佢知道有人會嚟元朗站打人?我諗佢唔會知呀嘛。」
控方續指,林在警長勸喻後照去元朗站,目的令警方「疲於奔命」,令事件「火上加油」。林一度發笑,答稱「我入咗元朗之後一個警察都無見過…如果疲於奔命做咗嘢…奔咗命嘅話,黑社會唔會衝咗去元朗站咁長時間打人,如果真係奔咗命嘅話,睇唔到會有呢啲事情發生囉。」
林:警方如果「奔咗命」
「我覺得個歷史改變咗」
控方續指,其後閉路電視片段可見,警方到場後,有不滿的市民著警員走,又指警方要調動大量人手去元朗處理事件。林稱,「佢要調動人手。」控方指,「呢個就係我講嘅疲於奔命,平時唔使 40 、50 個警察喺元朗站做嘢」。林則重申,「如果佢奔咗命,驅散雞地一帶黑社會,就唔會衝咗入嚟元朗…如果真係奔咗命嘅話,我覺得個歷史改變咗。」
控方又質疑,林沒有與當區區議員黃偉賢商討如何處理元朗白衣人事件。林則指,當日向黃提出要取得警方的聯絡方法,「唔使開會正式去傾㗎嘛,咁緊急」,又在追問下指,黃當時稱在港島區參加完遊行,需時回元朗,故沒有與黃會合一同去元朗。
控方指
林到元朗「引發對抗或者爭執」
控方又指,當時民主派的元朗區議員,除黃偉賢外,還有鄺俊宇、麥業成,而新西區的立法會議員則有朱凱廸,質疑林當時沒有聯絡相關議員,商討如何和平解決事件。林答,他沒有麥業成電話,亦沒有與鄺俊宇聯絡,而朱凱廸當時在中西區,故向信任多年且有合作的黃偉賢查詢。
控方指出,林當時到元朗並非想緩和,而是到元朗「引發對抗或者爭執」。林稱「唔同意,有片睇到我做緊乜。」
控方其後問,林到元朗前是否相信元朗站安全,所以才想到站內進行監察警方、緩和局勢等?林稱,到達元朗站車廂開門時聽到有人稱打人,他隨即下車,「一路相信地鐵站範圍安全,就唔係因為知嗰度安全就去」。
控方指林「手無寸鐵」
憑乜嘢保護其他人?
控方又指,當林一到埗時,林看到有女士被白衣人打,地上有血跡、木棍,質疑元朗站情況是不安全,林稱認為安全程度比想像中降低,在追問下又指「我亦都無水晶球會預知佢哋(白衣人)會衝入嚟,同埋知人數多到咁緊要」。
控方問,如果有危險,林會盤算如何做?林稱,「無呢個盤算」,指在現場時忙於與市民對話,且要應對很多事情。
控方問,「警察未到,你又手無寸鐵,你憑乜嘢保護其他人?」林則指,到埗時告知市民站外有白衣人打人,並已聯絡警方,著市民不要出閘,控方指「其實你係講咋喎」,林指資訊亦很重要,且並非人人知悉。
控方質疑林著市民不要出閘
「愈聚愈多人」
控方又質疑,當時站內可以出閘,問林為何著市民不要出閘?林同意當時可出閘,但認為閘外情況並不安全。控方追問,即林「一刀切」,沒理會市民出閘要去哪裡?林稱,「係呀謹慎為上,好過受襲呀。」
官問,林如何得知「付費區內嘅人全部人屋企都喺元朗」?指林「屢屢話要保護市民返屋企」。林答稱,相信「相當一部分」是住在元朗。
控方續問,元朗站是否會「愈聚愈多人」?林指當時情況不安全,舉例指「打大風水浸」,市民都會留在站內。控方再質疑,林當時可以安排市民分批離開,林重申現場混亂,「4 年後諗返轉頭可以咁做咁做,當時唔係咁…現場好混亂,溝通唔係好似我同檢控官閣下咁㗎嘛…」
法官問
有否留意警員到場未必安全
官另問及,林有否留意到有時警員到場,警員都未必安全?林指有。官追問,「你憑咩覺得警員安全呢?」林指,一直相信警方有掌握資訊,有足夠裝備及足夠時間調配人手,且白衣人由黃昏開始集結,至他晚上 10 時許到元朗已有 4 個多小時,「呢件事唔係一兩分鐘爆出嚟」。
林另在控方提問下同意,到達元朗站時列車有運行,有人可以出閘,但指「外面有襲擊事件發生過,亦都喺付費區發生過」,故不會將情況形容為「如常」。
控方問白衣人是否選擇性襲擊
舉例指何桂藍拍攝後受襲
控方問及,「同唔同意白衣人選擇性襲擊,只攻擊你哋人群裡面出嚟既人或者挑釁佢哋嘅人?」林稱不同意,指有片拍到付費區內白衣人襲擊,更「唔只打一個」,如有記者、白衫女士,在閘機前的市民被毆打。
控方其後舉例指,如早前庭上已辨認出的何桂藍,本身在閘內拍攝白衣人,其後在閘外時受襲,「因為佢影佢哋可能係挑釁咗?」林聞言稱:「吓?」旁聽席隨即傳出雜聲。控方續稱,「我唔係話挑釁你就打人係啱…但係問你同唔同意佢哋選擇性打人。」
林答稱,「我唔係啲白衣人呀」,追問下指「我根本唔知佢哋有咩準則打人,更加唔同意影佢就係挑釁。」
控方追問,準則是否穿黑衫者作出挑釁?林指,當晚看到廚師受襲的相片,覺得不是黃偉賢早前所稱「有劇本」,「打到咁點會有劇本呀」。林其後在控方追問下確認,不同意其觀察。
控方指閘內有人挑釁白衣人
「手指指、掉嘢出去」
控方另問,林是否同意閘內有人挑釁白衣人,如「手指指、掉野出去」?林指不同意。控方續問,林有否在片段中看到相關情況?林同意看到。
控方問,林是否同意這些行為「有機會挑釁白衣人對抗情緒」?林稱,「我唔同意,因為啲白衣人一路打緊人,掉嘢、(閘內人)出去指罵佢哋,因為佢哋(閘內人)見到啲乜嘢而作出嘅情況,我係唔知嘅。」
控方又指,閘內曾有男子著林「同何君堯傾」,指林當時是有空間考慮與何君堯商討,林指,當時沒有心神及空間,「要應付眼前多變嘅危機」。
控方質疑沒與白衣人和談
林:太過強人所難吓話?
控方另問及,林是否「從來無試圖同在場白衣人士商討和談,睇吓係咪可以平息件事」?林稱不同意,指一到埗做手勢著大家「唔好郁手」,但指白衣人短時間內施襲,「一埋去傾就打你喎,一路打緊人,點埋去個玻璃圍欄,即係太過強人所難吓話?」
控方其後問,林有否試過稱「大家冷靜啲,市民都係想返屋企」?林稱,「我係做唔到,唔係無做到」,指白衣人「一路指罵恐嚇我哋」,「都未有機會未到你講可以緩和到個氣氛嘅地步,佢已經打人啦」。
控方問有否說過「不如冷靜啲」等
林:會唔會太天真
控方追問,林有否說過「有事慢慢傾呀」?林稱沒有。控方再問,林有否稱「不如冷靜啲,市民都係想出閘返屋企」?林稱,「我講呢啲說話會唔會太天真,人哋粗口爛舌,一路鬧緊你,睇落形勢隨時打你,如果對方好似檢控官閣下你咁斯文,咁就好傾啦。」
控方其後問,「無試你點知無用呢?」林答稱,「我評估係無用」,指當時評估是要先阻止暴力開始,故多次稱「唔好郁手」。控方問,「最終有無用呀?」林稱,「佢無聽我講囉」,追問下同意稱「唔好郁手」無用。
控方問立會議員身分
是否幫助不大
控方又問及,林當初入元朗,是想用因為立法會議員緩和事件,問林是否同意此身分對平息事件,幫助不大?
林稱最終是,追問下又稱,其立法會議員身分並非在每個場合、環境都有幫助,提及當日曾嘗試走出輪椅通道,白衣人行近,有市民喝止「議員你都打」,甚至他在車廂遭白衣人襲擊時,都有人稱「嘩打議員!」故指他在場遇襲,「有啲市民都覺得件事係嚴重」。
控方指林「號召」他人留在付費區
「挑撥」閘內外人敵意
控方向林指出案情,指他到場後「號召」其他人留在付費區內,令人群變多及與閘外白衣人對峙。林稱,「完全唔同意」。
控方再指,林自恃立法會議員,自以為白衣人不能夠襲擊他,「放肆挑釁白衣人」。林一度發笑,指「完全唔同意」,他欲解釋時,控方稱沒有著林解釋,指可留待辯方覆問時回答。
控方問,林是否同意,當時沒考慮與何君堯用任何方式聯絡,亦無試圖用和平方式與白衣人商討,容許市民安全離開。林指不同意。控方又指,林沒有與元朗區議員求助聯絡,試圖平息事件?林稱不同意。
控方再指出,林根本無意平息事件,相反「挑撥」閘內、閘外人敵意,破壞社會安寧,完全置現場市民安危不顧。林聽問題時一度稱,「嘩!」並回答稱「呢個指鹿為馬,我絕不能同意。」
7 人被控在元朗站參與暴動
被告依次為,時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43 歲)及另外 6 人,包括庾家豪(35 歲)、陳永晞(37 歲)、葉鑫昇(31 歲)、鄺浩林(26 歲)、尹仲明(48 歲)及楊朗(26 歲),7 人被控一項暴動罪。
控罪指,7 人於 2019 年 7 月 21 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及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DCCC110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