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頭懲教所兩名懲教助理涉用垃圾袋掩飾,偷走 4 部院所內的電視機,並涉伙同第三名懲教助理用垃圾車運走贓物。3 人被控入屋犯法等 3 罪,案件周四(2 日)在區院踏入第 12 日審訊。駕駛垃圾車的次被告供稱,不知悉車上有 4 部電視,「我唔知道處理緊賊贓」。
次被告在盤問下指,在院所內,首被告稱垃圾尚未收齊並着他稍等,他沒留意有還押人士搬黑色垃圾袋物品上車;至於片段顯示他駛出院所抵達職員宿舍後,與首被告各搬兩袋垃圾落車,他解釋早獲同袍告知首被告「會執嘢」,故自己也下車「睇吓佢執咩,順手幫佢手」。
第 11 日審訊|首被告:搬電視獲上級批准 《監獄規則》難跟從「跟到咪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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