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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非白衣人案|林卓廷:在車廂內被林觀良等白衣人追打 嘴傷需縫16或18針

7.21非白衣人案|林卓廷:在車廂內被林觀良等白衣人追打 嘴傷需縫16或18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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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由法官陳廣池審理,控方由律政司高級檢控官程慧明代表。各被告的代表依次為:大律師黃錦娟、大律師李百秋、資深大律師潘熙、大律師鄭凱霖、大律師周慶澎、大律師黎建華、大律師曾敏怡。

林:身處持傘人群中
因閘外一直有人擲物

辯方播放元朗站的閉路電視片段,顯示閘內有人向外射水的情況,林指當時應身處的位置是持傘人群當中,並指當時閘內人與閘口有一段距離,因「外面一路人有人掉嘢入嚟,見到有人掉嘢,我即刻縮喺把遮後面。」

辯方另播放林 Facebook 的直播片段,畫面顯示林當時已上月台,並有手持長雨傘,問林為何手持雨傘?林指,「因為白衣人開始衝入嚟」,並指觀察到林觀良帶頭及號召白衣人入閘,付費區內的市民隨即爭相逃跑,並指當時閘內人「嗰陣時非常驚,極之惶恐」。

翻查資料,林觀良為首宗 721 白衣人暴動案的其中一被告,他承認暴動罪,被判囚 4 年 8 個月

721 林卓廷
片段顯示,林卓廷在月台手持長傘。林供稱,是由市民給予。(片段截圖)

片段顯示林在月台時持長傘
林:由市民給予

林稱,他到大堂往月台樓梯的位置時,有年長女士把雨傘給他,她指自己用不著,「我考慮到情況太過凶險,所以我接咗把遮囉。」 辯方播放當時的片段,法官問林,「你跑緊?」林稱,「梗係跑啦,跑慢啲都唔掂!」官追問,即該女士跟著林跑?林稱,「唔係跟我跑,係大家都跑,大家都爭相逃命呀!」

辯方問,從片段聽到當閘內人跑向月台時,不斷聽到啪啪聲,問是甚麼聲音?林稱是樓梯附近的白衣人一直打人,並主要以棍、藤條施襲。

林確認,其後他走入月台的車廂,「當時啲白衣人未上嚟,咁有啲市民頂住咗車門㗎,一味問後面仲有冇人呀,我理解係想等緊未逃跑到嘅市民。」

官遂問,「頂住車門」的人是穿甚麼顏色衫?林稱是雜色。官追問是深色或是雜色?林稱,「趕住逃命,入車廂無留意到咁仔細」,並在追問下指不記得是甚麼顏色。

林解釋步出車廂原因
官:你唔覺危險?

片段其後顯示,林曾步出車廂。辯方問,林當時為何出去?林稱,「因為我相信架車開唔到。」官遂問,「點解咁講?」林稱,「因為我觀察非常之亂嘅情況,車門俾頂住咗啦,咁我相信咁嘅環境下架車開唔到啦,而我擔心樓梯嗰度有冇市民俾人襲擊,所以睇下情況同睇白衣人動向。」

官追問,「你唔覺危險?」林即稱,「梗係好危險㗎啦!」官再問,「你仲行出去?」林答,「當時俾人困住咗,我都要知最新情況係點,所以想行出去睇。」

官指可從車廂走向車頭
林:點睇到出面個情況?

官再指,列車有 8 卡,林可以在車廂內走向車頭,「咁危險你仲出去(車廂外)?」林則稱,「喺車廂行嚟行去點睇到出面個情況?」官則指,「咁保障到你唔使咁危險。」

林答稱,「我心情一路都矛盾,一邊想盡量幫市民、保護市民,一邊又驚自己危險,下面仲係好嘈,驚市民受襲受傷,我幫到幾多得幾多,做到幾多就幾多…」

官再問,「你諗住點幫人?」林則稱,「見機行事㗎咋」,舉例指有人在樓梯無法走路,會上前扶他入車廂。

官指樓梯位置有男子「想衝落去」
林:佢喝止啲白衣人打人

官又引片段,指可見月台的樓梯位置「似乎無人打緊人」?林則稱,「樓梯底仲有。」

官另稱,從片段可見,月台的樓梯旁有名穿黑褲男子,手持雨傘,問他當時做甚麼?林稱,「我唔知,我估佢同我一樣想睇下面發生咩事。」官追問,「有冇喝住佢『褪後、褪後』?」,林稱無。

官再指,「佢似係想衝落去」。林稱,「我唔覺喎,佢拎住把遮擋。」林在重看片段後稱,「我見到佢喝止啲白衣人打人喎!」

林車廂中喊「大男人頂住係前面」
官:「咁你係咪大男人呀?」

辯方續播放片段,指林其後返回車廂。林確認,亦確認當時曾說「頂住個門口頂住個門口,唔好畀佢入嚟。」辯方問林說此句的原因,林指「感覺到啲白衣人開始衝上嚟。」

官追問,林有何意思,指片段可見樓梯及車廂外面無人。林稱,「同意,但係衝上嚟都要時間㗎,條樓梯好長。」

林續稱,其後有白衣人上月台,故他曾說過「喂,大男人頂住係前面」,因想保護女士及長者。官問,「咁你係咪大男人呀?」林聞言稱,「我梗係啦!」官追問,「你有冇頂住?」林則指,「梗係有啦!」

片段續顯示,林曾持傘再次走出車廂。林解釋,當時白衣人用不同武器襲擊市民,甚至有人倒地,故想出去救他,但其後有白衣人走近,林遂退後返回車廂。

車廂廣播著乘客離開
林:呢個係好荒謬嘅畫面

片段可見,其後有白衣人持棍、傘等物於月台施襲,亦有白衣人在車門位置襲擊車廂內的人;另車廂響起廣播表示「各位乘客請注意,由於本班列車暫停服務,請所有乘客離開車廂,多謝合作。」

辯方問林,「你哋有冇離開?」林稱,「點離開呀?呢個係好荒謬嘅畫面囉。」林其後指,當時曾聽過廣播數次,指「因為係好荒謬訊息,點樣離開車廂呀?」

官問是否同意白衣人「徘徊」
林指白衣人「出出入入咁打」

林又指,片中聽到有市民稱,「返工放工返屋企咋!」他又指,「好多市民哭聲,係成個車廂都係」,他說時聲線稍為顫抖。

法官問,「點解啲人(白衣人)唔衝入嚟車廂?」指看到白衣人在車廂外「徘徊」,並著辯方播相關片段。官再問,「同唔同意佢哋徘徊緊?」林指,「但我哋聽到隔離車門又掉緊嘢又有動作…我同意唔係不間斷咁打,係出出入入咁打嘅,我當時認知都係咁…」

片段另顯示,有男子曾在車廂內跪地,他執起地上的眼鏡交予白衣人後,遭白衣人襲擊。林卓廷在庭上看到片段隨即嘆氣搖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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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上片段顯示,有白衣人在月台出現(右),後來顯示左面另一車門有白衣人進入車廂襲擊(左)。法官一度問,林卓廷是否同意有白衣人在月台「徘徊」。林稱同意「唔係不間斷咁打,係出出入入咁打嘅」。(片段截圖)

林供稱遭林觀良追打
「把遮俾佢打到飛脫咗」

辯方問,車廂內的人開傘,問有何作用?林稱,「防衛囉、自衛囉,因為佢哋持續掉嘢入車廂入面,啲白衣人用棍呀,藤條嘅武器,打車廂嘅市民…仲走入嚟打。」辯方追問,車內人有否用傘襲擊車廂外的人?林稱,「無喎,仲敢?」

林確認,曾在車廂多次稱「唔好郁手呀!」解釋指當時林觀良在車門位置持棍指罵追打他,他遂用長傘擋,指林觀良「一開頭由上到下咁打嘅,我把遮一路擋,都扑中個頭,但卸咁啲力,有一下我把遮俾佢打到飛脫咗」,又指林觀良曾打中車廂內的扶手「擋咗若干下」。

林續稱,「好記得之後佢將支棍打直捅向我,我個嘴就俾佢打到穿咗…我隻手一路擋,手腕骨裂咗,其他白衣人喺後面側面都向我施襲,唔知打咗幾耐,俾佢哋打到個人都有啲暈,所以坐咗喺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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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上片段顯示有男子在車廂中持長物襲擊林卓廷。林卓廷庭上供稱,施擊者為林觀良,又止有其他白衣人亦從後面、側面襲擊。(片段截圖)

林指事後需縫 16 或 18 針
頭腫及瘀傷等

林確認,他其後嘴角流血,坐在車廂內。林指,事後需要縫「唔知 16 定 18 支針」,另頭部遭棍打中,有腫傷及瘀傷,手臂、手腕骨裂、嘴部受傷。

片段顯示列車其後駛離元朗站,有男子告知林曾多次著車長開門但不果,林確認曾稱「過咗元朗先好落」,因覺得元朗「極之危險」,「喺元朗唔知咩地方講得上安全」。

721 林卓廷
林卓廷受襲後嘴部流血,他在車廂中察看傷勢。(片段截圖)

林指到場後通知市民已報警
若自行離開「道德上絕對唔能夠接受」

辯方問及,林當日到達元朗站後,為何不離開付費區?林指,正如早前述,他一心想去元朗保護市民,亦感到白衣人想衝入閘內打人,故感擔心,並指「出去付費區外係送死」,而白衣人衝入閘追打是「極之危險」,他亦擔心「落單」。

林續稱,「我報咗警嘛,深信警方會好快到,佢哋一到就安全」,又指當時「認知無安全路經俾市民同我一齊離開」。他到場時亦告知市民已報警,著大家不要出閘,「我點可以自己走咗去,畀啲市民俾黑社會咁打法,呢個我覺得道德上絕對唔能夠接受呢一件事嚟㗎嘛。」

林續指,曾多次著市民「唔好郁手」、「企後啲」,「希望捱到警察嚟到,我無所求啦」,「我都叫大家頂住佢先啦,點可以叫大家頂住,係危難關頭自己走咗去呢?呢個我唔能夠接受。」林又指,當時正進行直播,為日後警方調查的重要證據,直播片段亦可監察其一言一行。

林:要阻止白衣人衝入閘
「我已經心力交瘁、極之極之惶恐」

辯方續問,白衣人曾稍為離開閘機,問林有否想走或上月台?林指,當時「局勢無清晰轉變」,白衣人「一過嚟都唔使 3 秒鐘」。林在追問又指,白衣人多次開輪椅通道閘門,擔心他們衝入閘,「我第一個諗法係阻止佢哋衝入嚟…拖到警察嚟,我就功成身退。」

被問及對列車運作有何了解,林稱當時無心神了解,「又要拉住企得前嘅市民,又要諗點樣處理,又要睇白衣人舉動」,「如果佢衝入嚟走避不及,如果真係落單,我命都無」,又指白衣人「絕大部分非常之有組織」,指他們為精壯男子、持棍,且絕大部分有紋身,「要阻止佢哋衝入嚟,我已經心力交瘁,我係極之極之惶恐,喺現場要盡僅餘一份力去做,我係做得幾多得幾多囉。」

辯方又問,林當時所作的行為目的為何?林答是想阻止、警告白衣人不要襲擊付費區內的人,稱「企後啲」是想提醒市民不要企太近遇襲受傷;「唔好郁手」則是希望局勢不要惡化, 「緩和到就最好」,另「唔好打人停手」是想阻嚇白衣人不要衝入閘內。

否認有參與暴動
林:係啲白衣人打人咋嘛

林同意,片段其後有交給警方調查,指是由同事冼卓嵐交,而他都同意。林解釋,因片段是當日事件的重要證據,「雖然我對警察遲遲未到係好憤怒」,但指其私人憤怒不應阻止處理公眾事件,又指自己曾協助警方作認人手續及曾錄取 4 份證人口供。

辯方總結案情時問,林乘西鐵入元朗時,有否打算參與暴動?林稱,「當然無啦,元朗點會有暴動呀?」辯方續問,入到元朗時有否打算參與暴動?林答,「唔會囉,點會有暴動呀?係啲白衣人打人咋嘛。」

林完成主問
將接受控方盤問

辯方其後完成主問,辯方僅有被告楊朗一方有盤問。代表楊的大律師曾敏怡問,當林到達元朗站時,有男子向林稱,白衣人「有木刀,刀仔」,問林是否認識該男子?林稱不認識,並同意當時視該人為市民。案件周二續,由控方開始盤問林。

林卓廷在主問作供時,確認現場說過的不同說話,並解釋原因。《法庭線》整理如下:

7 人被控在元朗站參與暴動

被告依次為,時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43 歲)及另外 6 人,包括庾家豪(35 歲)、陳永晞(37 歲)、葉鑫昇(31 歲)、鄺浩林(26 歲)、尹仲明(48 歲)及楊朗(26 歲),7 人被控一項暴動罪。

控罪指,7 人於 2019 年 7 月 21 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及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DCCC110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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