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屋控大坑西邨未遷出居民 官指居民理據「基本上已經輸咗」 關注承諾書限制索償

平屋控大坑西邨未遷出居民 官指居民理據「基本上已經輸咗」 關注承諾書限制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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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為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由資深大律師馮柏棟、大律師陸栩然代表;6 名被告為沒律師代表的甄國業、曹綽芝,由大律師杜加栩代表的關偉建、馬媚媚、譚蕙蘭、馮德樂。案件由法官陳錦泉審理。大坑西邨居民黃桂強、周德榮到場旁聽。

平屋一方指
再有居民達成和解

代表「平屋」一方的馮柏棟甫開庭透露,今日原涉 7 名被告,其中黃桂榮上周已達成和解、交還單位(見報道),又指「鑑於以前態度最強硬嘅黃桂強、黃桂榮,都肯同原告和解,唔知其他被告有冇意願,同原告研究有冇和解嘅空間」。

馮柏棟亦引述居民一方指,未有出庭的馮德樂有意和解。

代表馮德樂的杜加栩指需時索取指示,官稱「審訊前應該諗清楚…審訊時間好寶貴,唔係一個用嚟傾吓啦、諗吓啦嘅時間嚟㗎喎」,著杜利用小休、午膳時間與被告商量。杜其後表示,之後再向法庭確認馮德樂的意向。

馮柏棟另指,另一將於 10 月開審的合併案件,6 名居民被告即黃錫添、梁亞端、黃詠珊、周德榮、李素嬋、趙慶嬋之中,除了梁亞端、周德榮外,其餘 4 人已達成和解。

黃桂強 大坑西邨
其中一名被告居民黃桂榮,上周與平屋達成和解,其胞弟黃桂強遷出大坑西邨單位。(資料圖片)

平屋一方:60 年代助回遷非予業權

本案主要爭議「平屋」是否有權收樓。「平屋」馮柏棟開案指,大坑西邨的重建計劃在若成後,將能提供約 1,300 個單位予合資格的居民回遷,另外 2,000 個單位則作「首置」單位。而「平屋」目前已收回 99%、約 1,600 個大坑西邨單位。

馮指,本案租約期滿,業主有收樓權利,「租約完咗交返畀原告」。法官指,居民一方似乎認為入伙時已獲政府審核,有權永遠續約、毋須搬遷,「背後有一個社會議題,但係好似嘗試以法律方式表達」。

馮解釋,居民在 60 年代從光民村遷往大坑西邨,「都要跟普通公眾人士做法,唔可以話佢哋有咩特權」。他指,根據大坑西邨司法覆核案,高院法官高浩文提到,「平屋」不代表政府,政府無權插手、干預「平屋」行動。

平屋一方:居民不可挑戰業主權利

馮柏棟指,「平屋」當年配合政府收地,幫助光民村的居民回遷至大坑西邨,「純粹係咁,唔係原告對任何一方有任何承諾,補償任何一方所稱嘅權利」。

法官總結,即「平屋」是福利機構,沒向居民給予業權、地權,僅安排租住,「合資格人士唔係確認有業權,只係確認(合符)房屋政策資格」。

馮再指,居民基於「不容反悔原則」,不可挑戰業主權利。官指「本席好為意好多街坊喺度」,主動解釋指,如一個人對業權有爭議,不應一直交租、「走先話我先係業主」,又指「初初概念你係業權主人,當時咪打官司,唔好又簽租約」。

居民一方:爭議交出空置權條款
官:基本上已經輸咗

代表居民的杜加栩指,本案依賴光民村的歷史,又指關偉建、馬媚媚爭議,有關交出空置權的租約條款不合情理,而譚蕙蘭、馮德樂則爭議租約包含「居民可以永續租賃」的隱含條款。

官指業主有權收樓,坦言關偉建、馬媚媚爭議「基本上已經輸咗」,繼續審訊是「不停喺度燒錢」,希望兩人認真考慮和解。

馮柏棟指,兩人有回遷資格,惟他們不願簽署承諾書、聲明,未能達成和解;譚蕙蘭則已交出單位。

大坑西邨
平屋與市建局合作重建大坑西邨,新發展項目預計 2029 年落成。

官關注承諾書內容:
加啲減啲或能達平衡

官指,留意到「平屋」要求居民簽署的承諾書,有條款列明「本人不會以任何身分,向業主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任何政府部門或任何公共組織及機構或其他人士,就任何因樓宇之退租而引致或有關的任何補償、特惠津貼或其他付款提出任何申索」。

官向「平屋」一方指,以平常人角度來看,「要佢完全應承唔提出任何索償情況下,交吉畀你哋」,換言之居民最後不獲補貼等亦不可索償,形容居民的狀況「條條揈」。

「平屋」另一法律代表、大狀陸栩然指,過去很多居民均簽署承諾書,亦沒作出投訴。

官指,「我覺得安全感呢樣嘢,唔難明白嘅」,是承諾書內容沒「安全感」,給人「冇揸拿」的感覺。官指,若「平屋」要求居民簽署承諾書後,不得再針對業權採取法律行動是合理,但對於「平屋」針對索償作出限制則有保留。

至於承諾書提出,居民亦要承諾 5 年後自身的回遷資格仍然屬實,官指「我又可以明白個合理性喺邊度,中咗金多寶又畀你入住?」認為承諾書「加啲減啲」,或能達到一個平衡。

一居民主張擁單位業權

甄國業依賴書面書詞,庭上僅稱自己是原居民。官總結其立場指,「有啲覺得係買咗光民村單位,背後概念係一(光民村)換一(大坑西邨),擁有依家呢個單位」。甄另向法官表示感不舒服,「(審訊)疲勞轟炸我…我冇可能日日 7 日喺咁嚟」。

官指如甄不作供,其證人陳述書會被剔除,不被接納為證供一部分,向甄稱「你試吓出現啦好冇?」官又指,基於甄的身體問題,盡量讓他先作供,考慮到本周天氣,「一打完風之後,聽咗你證供先」。

大坑西邨 甄國業
大坑西邨居民甄國業周一到法院應訊。(《法庭線》記者攝)

一居民指不符回遷資格
官盼平屋考慮恩恤

至於即將臨盆的曹綽芝,指自己合資格回遷,官明言本案非審理此議題。

曹稱「我一直想和解,我一直想同佢哋傾,佢一直都唔同我哋傾」,指現時沒居所,感困擾、不公平,「好卑微嘅要求,我放棄我老公嘅回遷資格,甚至我想要返一個人嘅單位都 OK」。

曹提到,「平屋」指她的單位水電用量低,不予回遷資格,她解釋因照顧母親不在家,強調自己視大坑西邨為唯一住所、沒其他住宅物業。她又哽咽指,為了回遷一事與丈夫爭執、關係變差,「我生完 BB 之後,都係家事法庭爭個撫養權,我連間屋都冇,點爭撫養權?」

官指針對曹的情況,「理論上(平屋)可以申請勝訴命令」,惟盼「平屋」考慮恩恤,「達到雙方都接受嘅和解,都係一個幾好嘅結果」。

馮柏棟指,有多名住戶不符回遷資格,若果例外容許曹不合資格都能回遷,「恐怕會有好多人返轉頭同原告講,點解呢一件案可以有額外恩恤,我哋就唔得?」

平屋就庭上提新和解方案

馮再指,「平屋」願支付 20 萬元,為曹申請恩恤徙置、入住過渡性房屋,與她達成和解。

曹則重申,「唔明到依刻都 reject 我,咁真係公平咩?」官指「唔係呢個場合我可以幫到你,唯一我能夠理解到,最新和解方案擺咗上嚟」。

官表示,相信雙方需時考慮,「似乎好有希望唔使一定經歷成個審訊」,屆時或剩下甄國業一人面對審訊,最後將本案押至打風後的開庭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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