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硤尾大坑西邨清拆重建,85 歲居民梁亞端不滿興建與管理該邨的「平民屋宇」之安置方案,提出司法覆核,但高院法官高浩文今年 4 月在聆訊即日駁回其申請,指「平屋」不受政府管轄。
高院資料顯示,梁亞端已於 5 月 8 日提出上訴,暫未排期聆訊。而梁拒絕搬出大坑西邨,遭「平屋」循民事控告的案件,將於 10 月底開審。此外,另一居民馬媚媚早前針對「平屋」及城規會提出第二宗司法覆核,高院將於 11 月初處理許可申請。
原審法官駁回
指「平屋」不受政府管轄
申請人為 85 歲的梁亞端,由資深⼤律師杜淦堃、大律師何卓衡和薛旨呈,以公益法律服務(pro bono)形式代表;答辯人為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由資深大律師鮑進龍代表,案件由高院原訟庭法官高浩文審理。
高浩文在判詞指,梁亞端一方認為「平屋」具公共職能、是政府的延伸等;「平屋」一方則引多名官員發言,稱「平屋」不受政府管轄。法官表示,梁一方說法有創意,但他不接受,理由包括「平屋」不是由政府成立,即使「平屋」曾經有機會由政府營運,都不能基於此假設批出司法覆核。
法官認為,「平屋」一方說法較有說服力,即「平屋」類似是以非牟利方式管理物業的私人物業擁有人,而官員的發言亦顯示,政府希望與大坑西邨重建「保持距離」,最終裁定「平屋」的決定不能由司法覆核補救,因此駁回居民申請,並下令其負擔訟費。

入稟居民被平屋民事控告
10 月底開審
「平屋」民事控告多名拒絕遷出的居民,部分人未達成和解,合併兩案處理。牽涉梁亞端的第二案原涉 6 人,庭上早前透露,當中 4 名居民與「平屋」達成和解,剩梁、周德榮繼續審訊,排期 10 月 27 日開審。
第二宗居民司法覆核案
11 月初申許可聆訊
另一居民馬媚媚 2025 年 8 月提出第二宗司法覆核,指興建與管理該邨的「平民屋宇」審查居民的回遷資格、沒妥善安置、要求聲明放棄追訴權等做法,屬不公義、不合理及越權。
馬又指,城規會早年批准大坑西邨重建時出錯,應把妥善安置居民的條款列為重建的先決條件,而非指引性質的條款。馬要求法庭宣告,包括申請人在內的所有居民,可在重建完成後無條件地回遷。司法機構網站顯示,案件將於 11 月 6 日進行許可申請聆訊,負責的法官待定。
馬媚媚亦被「平屋」循民事控告,與其他居民合併處理、已完成結案陳詞,區院法官陳錦泉指盡量在另一宗合併案開審前頒判詞(見報道)。
CACV272/2025(HCAL160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