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聽證會周四(2 日)踏入第八日,續由物管公司置邦職員作證,講述大維修、業主大會爭議。物業主任鄭芷盈同意,居民曾投訴工人吸煙及垃圾堆積問題,但形容「我哋控制唔到宏業啲工人,我哋又冇權去炒佢哋」,又指沒見過有人遊說居民交出授權票。
另外,針對宏泰消防董事鍾傑文、員工供稱,在執修時通知鄭消防泵被關,並向鄭索取俗稱「掛牌紙」的「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鄭一概否認,指大火後才得知警鐘被關掉,但同意大火後兩日,才按鍾的要求發送「掛牌紙」。會上另透露,置邦經理黎永利拒絕出席聽證會。
相關報道:
居民稱因之前跟進不足感內疚 不理事被人蠶食權利

林文欣否認獲宏泰通知消防泵被關
綜合早前供詞,消防承辦商「宏泰消防」去年為宏福苑進行年檢,同年 10 至 11 月為宏福苑執修時,先後發現消防水缸沒水、8 座樓宇的消防總電掣被關掉。宏泰董事鍾傑文、工人李俊賢供稱,曾致電物管公司置邦職員鄭芷盈,對方指因正維修水缸,並指已「掛牌」,即申請「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
宏福苑物管公司置邦工程主任林文欣周四繼續作證。代表宏泰消防的大律師林樂夫,引述宏泰董事鍾傑文供詞指,林於大火當日下午 1 時許曾致電鍾,向鍾稱宏泰師傅已完成執修,要盡快發出完工證書。鍾表示不能發證書,因消防缸沒水無法測試,並提及消防泵被大維修師傅關掉,要求林提供「掛牌紙」,林稱稍後提供。
林文欣在會上解釋,「嗱,我印象中係有少少出入」,指當日回公司見到完工報告,故致電鍾問有否完工證書,鍾回答「測試唔到,畀唔到你」、「天台冇水就試唔到」,但「印象冇講電嗰 part」。代表置邦的資深大律師許偉強問,這次是否鍾首度向他索取「掛牌紙」?林同意。
置邦經理黎永利拒作證
其後由置邦物業主任鄭芷盈作證,她確認負責屋苑日常運作,經理黎永利為其上司。杜透露,黎永利不會出席聽證會。鄭確認,但指「唔係好清楚(原因)」。杜表示,故以置邦作證員工而言,鄭屬最高級。
會上展示置邦的管理合約、工作指引,杜指根據文件,置邦有責任保養消防設備、跟進消防相關投訴,保安巡邏為防止及偵測潛在火警危險,「唔係交畀承辦商就可置身事外?」鄭同意。

鄭:曾向宏業反映吸煙等問題未見改善
大維修期間居民屢投訴有工人吸煙、垃圾堆積。會議紀錄顯示,法團曾給予承建商宏業一個月時間改善,如再發現工人吸煙,會拍照確認身分,罰錢或解僱。鄭確認,但指一個月後情況「應該就唔係太大改善」,又指後期得知有指示,如有工人吸煙會即時解僱,但「實際唔知佢有冇做到」。
至於光井有垃圾堆積,鄭同意與宏業溝通後亦似乎無改善,「我只可以話我哋控制唔到宏業啲工人,我哋又冇權去炒佢哋」。鄭補充,大維修期間不能派清潔工到光井位置清理垃圾,需由宏業工人清理,但「好似見到宏業工人唔係咁密去清」。
至於樓梯窗戶被改成「生口」,鄭同意置邦似乎未留意火警風險,又指因已聘請鴻毅為工程顧問,「都會相信佢哋呢方面嘅專業」。杜指出,置邦理應與政府部門跟進,並非單靠宏業、承辦商處理?鄭指,消防問題會委派承辦商處理。杜追問,物管職員巡邏職責,包括保障業戶安全、避免火警意外發生,根據工作指引,所有同事均應留意「生口」等風險;鄭同意。

前保安主管稱屢反映問題不果 入職 14 日辭職
杜淦堃另提到,前保安部物業主管黃志德離職時「走得唔係好開心」,指他於 2025 年 5 月入職 14 日便辭職。黃的證供提到,入職後見屋苑環境惡劣,包括樓層雖設有消防鐘及消防喉,「但就唔知操作係咪正常」、建築材料在走廊隨地亂放,當中包括發泡膠及煙頭,以及一周內接獲兩居民就工人吸煙投訴﹐工人出入不會登記。
杜引述黃指,他見有消防警報裝置但沒著燈,並掛上寫有「掛牌」的紙皮,得悉「消防系統壞咗」,指「由於工地潛在問題好多,及同我以往返過工地比較下環境特別差嘅考量下,我擔心呢個工作環境會危害到我生命,加上兩次向上司反映都未獲正面跟進下」,終決定辭職。
杜問,黃有否反映吸煙、工作環境問題?鄭指,她本人沒收過黃反映問題,其他上司包括經理黎永利、周姓助理物業主任,當時曾問黃的直屬上司周小姐,周亦指沒收過任何反映。

宏泰指曾通知置邦消防泵被關 鄭否認
早前證供提及,一般外判商出入泵房工作須問保安借鎖匙,保安會紀錄在案。置邦木工李承富作供時指,他有泵房鎖匙,曾帶宏業職員進入泵房。另一電工則指協助宏業為消防缸放水時,誤關消防總掣,不知會影響警鐘。鄭芷盈指,事發後才知置邦兩名工人持有鎖匙。
杜再問,若有相熟工人到場工作,未必會有借匙紀錄?鄭指,登記時應會填寫表格,但宏業工人身穿制服工作,在宏福苑亦有駐場辦公室,故沒有登記,同意此會影響紀錄流程。杜再問,鄭何時得知火警鐘被關?鄭指得知宏昌閣起火後,保安表示警鐘沒響起。
就宏泰員工李俊賢及黃健華均指,曾在 11 月 19 日執修後,向鄭表示消防泵總掣被關掉。鄭一概不同意,確認口供提到「我印象中冇人通知過關消防系統總掣」。
至於宏泰董事鍾傑文提到,於 11 月 21 日曾致電要求鄭提供「除牌紙」,即恢復消防系統的證明。會上展示鄭的電話紀錄,顯示當日有個來自「宏泰消防鍾生」的未接來電。鄭確認,當天未曾與鍾對話。在會場旁聽的鍾望着螢幕展示的紀錄,抓頭、皺眉,露出疑惑神情。

鄭去年11月發訊指消防缸已注水 杜質疑沒證據支持
就鍾供稱因水缸沒有水做測試,無法出完工證書,會上展示鄭於 2025 年 10 月 28 日,發訊息問鍾何時可安排執修,鍾回答「我尋日先追啲燈 好鬼死慢 同埋入返水未? 無水都完唔到工」。鄭於 11 月 21 日向鍾發送水缸照片,稱:「鍾生 呢到有消防缸入左水既相,想問下做完執修可唔可以簽番比消防?」
杜指,惟似乎沒證據顯示水缸有重新注水,問鄭的認知從何來?鄭指,在同事口中得知﹐並指從置邦文員駱倩盈取得相片轉發給鍾。杜指,相中的文字描述似乎顯示是 8 月及 9 月拍攝?鄭解釋,她當時知悉消防缸有水便通知鍾,認為「如果有其他嘢,佢會進一步問我拎」。
杜提到大火後兩日,她按鍾的要求發送「掛牌紙」;鄭指「記憶中好似係」,並確認是首次向鍾發送「掛牌紙」。就消防水缸是否有水等事宜,杜淦堃透露下周料再次傳召鍾傑文。

鄭:沒見過有人遊說居民交授權票
杜另圍繞業主大會爭議、授權票提問。置邦當時負責為委聘「註冊檢驗人員」公開招標,該次為鄭首次處理大維修,她指公司並無提供培訓。其工作包括撰寫會議紀錄、為與會者登記,核對住戶身分、授權書資料。
就 2019 年 1 月 25 日通過委聘鴻毅的大會,杜指當日有 368 人出席,包括授權票。鄭憶述,她收到授權票後,會核對單位、業主名稱,「簽名實在冇樣式對到」,亦不會抽樣詢問。
大會於 2021 年 12 月 11 日正式委任鴻毅為顧問。鄭供稱,當時有在會堂外張貼「授權一覽表」,把提交授權票的單位張貼出來,但不會顯示授權人及被授權人。根據當日投票紀錄,有 672 人出席、包括授權票,出席率為 33.9 %。杜關注授權票情況,鄭指記憶中沒有特別,主要是主席及副主席有較多授權票,與以往一樣。
杜追問,有居民指控有人到處遊說居民交出授權票。鄭指「我自己就冇見過」。杜再引述有居民指控,會場內有大量疑似非居民出席,管理處會否核實身分?鄭指,以往參加人數不多,不會設限,及後參與人數增加,須要身為業主或授權人才可進入,但不記得當日有否核實身分。
杜續指,2024 年 1 月 28 日的大會批核宏業 3.3 億元大維修合約。鄭在提問下確認,當日處理授權票的流程與過往無異,不記得會否有人手持大量授權票。至於有居民爭議工程造價高,鄭確認「有聽過」,不肯定當日有否設問答環節。但強調業主在開會前 14 天已收到議程,如有問題可提出。

居民曾向屋宇署投訴置邦 鄭:印象中沒收過投訴
針對批核大維修合約的會議,有居民向大埔民政事務署投訴,指會議「存在巨量投票數量的差異,管理公司及法團一直不肯公開授權書名單」,又指投票人數於 20 分鐘內增加約 280 人,但該時段入場人數不多於 20 人。鄭會上解釋,當時採用電腦點票,會將整疊表格交給點票人員,或令業主誤會。至於置邦被指拒絕公開授權名單,鄭重申有展示授權一覽表,印象中管理處未曾就此議題收過正式投訴。
杜再展示另一封由居民發送屋宇署的投訴信,提到發現宏業曾受處分,但向法團主席查詢無果。宏業及後寄信予法團主席解釋,管理公司提醒主席不可打開信件,「但主席堅持打開信件更公開給法團成員查看。信中聲稱受處分只是小型工程牌照,不影響 RGBC 續牌」,質疑屬「拉票」,影響公平。鄭表示,對此投訴沒有印象,亦不知道居民向多個政府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