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歲已婚中學男教師被指於 2019 年至 2020 年期,分別在學校及私家車內,7 度與一名 13 歲至 14 歲男生互相口交及手淫。被告周三(16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 7 項「向 16 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 法官謝沈智慧把案件押後至 12 月 14 日判刑,並下令為被告索取背景、精神科、心理及事主創傷報告。法官特別指出,希望專家了解被告是否有孌童癖及評估重犯機會,期間被告須還押候判。 庭上透露,被告自 1997 年成為中學教師,與妻子於 2006 年結婚。妻子與兩名 13 及 11 歲的女兒早前已移居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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