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歲小學教師涉於 2023 年,在課室先後非禮兩名 11 至 12 歲的小五女學生,被控猥褻侵犯、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等 5 罪。他否認所有控罪受審,周四(7 月 31 日)於區域法院裁決。
暫委法官勞潔儀裁決時指,4 名控方證人供詞一致,認為細節並非案發時僅 11 至 12 歲的小童可捏造,且涉及事主 X 的非禮事件,發生時有他人在場,若 X 捏造事實「可以有好多人作供反駁」,裁定 3 項涉及事主 X 的猥褻侵犯罪,以及 1 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
官另指,相信被告曾侵犯事主 Y,惟 Y 在盤問時供稱忘記案發日期,認為在技術層面上,控方無法在毫無合理疑點下成功舉證,裁定涉及事主 Y 的猥褻侵犯罪名不成立。官另拒絕被告的保釋申請,還押至 9 月 22 日判刑,以待索取事主 X 的創傷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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