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漢被指自行調查一宗車禍索償案時,冒充廉政公署人員致電診所,要求對方核實一份醫生證明書。他另被指遭起訴後,在 YouTube 上載影片,稱診所職員為控方作偽證。經審訊後,被告被裁定冒充廉署人員、妨礙司法公正等 8 罪罪成,周一(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 4 個月,緩刑 18 個月。
辯方求情指,被告在還押時中風,因認為𦘦事車主行使虛假文書,自行調查時使用錯誤方法。辯方強調,被告犯案手法間接迂迴,且破綻百出,沒對證人不利及帶來損失。
裁判官曾慶東指,事件很快已被揭發,沒造成任何實際影響或傷害,惟被告悔意有限,加上控罪嚴重,共判囚 4 個月。官續指,被告中風影響其右邊手腳和言語能力,還押期間遭受的打擊和懲罰,已遠超其應有懲罰,基於人道理由,下令判緩刑 18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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