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歲前保險中介被指串謀投保人,向保險公司訛稱二人因意外受傷索償,被控 8 項串謀欺詐罪。裁判官曾宗堯周四(31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裁定他 4 罪成,餘下 4 罪罪名不成立,涉款約 6 萬元。官批准被告保釋候上訴,並把保釋金調高至 10 萬元。案件押後至 11 月 19 日判刑,待索被告背景報告。
裁判官指,兩名認罪轉為控方證人的投保人供稱,與被告達成協議,訛稱因行山跌倒受傷等事故求診,再向保險公司索償,明顯屬謊言,令友邦保險作出賠償,蒙受經濟損失,裁定 4 罪成。至於另外 4 罪,官指沒足夠證據證明投保人與被告串謀,提到涉其中一罪的賠償申請表,或是有人「自把自為」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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