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申令禁播《願榮光》 案件7.21審理 官要求澄清是否不包括「全世界」

律政司申令禁播《願榮光》 案件7.21審理 官要求澄清是否不包括「全世界」
律政司上周一(5 日)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為歌曲《願榮光歸香港》頒下禁制令,禁止公眾廣播、演奏或在任何平台傳播歌曲。案件周一(12 日)進行「法庭指示」聆訊。

法官陳嘉信要求律政司釐清「被告」身分,律政司一方表示,禁制令不是針對全世界,而是「正在進行相關禁制行為的人」,以及「有意圖進行相關禁制行為的人」。

另外,庭上討論如何向「被告」送達禁制令相關文件,律政司一方建議在警方、律政司及香港政府官網發布文件、在警署報案室張貼連結至該文件的二維碼,以及發布新聞公報。案件排期 7 月 21 日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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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張家朗奪金片配《願榮光》涉辱國歌 辯方指警專家多次違紀 質疑誠信有問題

男子涉張家朗奪金片配《願榮光》涉辱國歌 辯方指警專家多次違紀 質疑誠信有問題
香港劍擊隊代表張家朗 2021 年奪得奧運金牌,一名 27 歲男子被指將頒獎片段中的國歌,換上《願榮光歸香港》並發布至 YouTube,被控違反《國歌條例》下「侮辱國歌」罪。被告不認罪,是首宗涉侮辱國歌受審的案件。案件原訂周四(1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裁決,但辯方表示,較早前得悉本案「研究歌曲《願榮光歸香港》」的專家證人警署警長,過去曾數十次違紀,須接受紀律聆訊,控辯雙方同意就此重召證人。

警署警長庭上承認曾 40 多次在撰寫記事冊時有遺漏、兩次沒有佩帶警槍執勤、一次當值時「貪方便」,離開警署「攞返自己部私家車」及購物,因而缺勤半小時被扣薪金。他解釋自己因「疏忽遺漏」犯錯。

控方指警長沒按程序辦事,但不涉誠信問題,接受紀律聆訊後沒再犯錯,亦獲晉升。辯方則指其違紀行為,與誠信「絕對有關」,「一次可能係意外,我接受;兩次係偶然,我接受;三次係疏忽,但佢係幾十次,唔係疏忽解釋到,係選擇嚟。」希望法庭重新考慮是否接納其專家資格。裁判官屈麗雯考慮後決定維持其專家資格,案件押後至 7 月 5 日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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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將張家朗奪金片段配《願榮光》發布 27 歲男否認侮辱國歌 明年初審

被指將張家朗奪金片段配《願榮光》發布 27 歲男否認侮辱國歌 明年初審
香港劍擊隊代表張家朗 2021 年奪得奧運金牌,1 名 27 歲男子被指將頒獎片段配上社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並發布至網上平台,被控干犯《國歌條例》下「侮辱國歌」罪,以及一項「侮辱區旗」作交替控罪。

被告周五(2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否認全部控罪,案件押後至 2023 年 1 月 19 日開審,預計審訊 1 天。被告續准保釋。

辯方律師表示,得悉控方將依賴約 15 分鐘錄影會面片段,以及兩名警方證人供詞。被告擬自行出庭作供,但不爭議會面供詞及證物,預計 1 日審訊足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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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國歌首兩案提堂 2 人分別被指奧運播國歌舉英殖旗 頒奬片改配《願榮光》

侮辱國歌首兩案提堂 2 人分別被指奧運播國歌舉英殖旗 頒奬片改配《願榮光》
2021 年 7 月 26 日,港隊奧運劍擊代表張家朗奪金,跨女網媒記者「美娜」,被指在觀塘 APM 商場直播賽事、播放國歌期間高舉英殖旗幟,為《國歌法》生效後首名被捕者。

另外一名 27 歲男子,被指同日在網上平台,將張家朗獲奬片段改配《願榮光歸香港》歌曲上載平台。兩人分別被控一項侮辱國歌罪,男子另被控交替的「侮辱區旗」罪,周五( 22 日)首次提堂,暫毋須答辯,獲准保釋候訊。

辯方另向法庭備案,指「美娜」被捕時,「搜身受過一啲不恰當及歧視性對待」,待索指示後或有其他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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