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 2 月 29 日,網民發起「831 太子」事件半年集會,其後旺角一帶爆發警民衝突。兩男分別被指在場聚集、向警方私家車擲物,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成,周三(31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40 個月。
暫委法官王興偉指,相信被告受現場氣氛鼓動,臨時參與暴動,沒證據顯示他們有份策劃,或屬帶領角色,而暴動只歷時十數秒,沒對警員造成真正傷害;官另因被告良好背景酌情減刑。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20 年 2 月 29 日,網民發起「831 太子」事件半年集會,其後旺角一帶爆發警民衝突。兩男分別被指在場聚集、向警方私家車擲物,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成,周三(31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40 個月。
暫委法官王興偉指,相信被告受現場氣氛鼓動,臨時參與暴動,沒證據顯示他們有份策劃,或屬帶領角色,而暴動只歷時十數秒,沒對警員造成真正傷害;官另因被告良好背景酌情減刑。
有市民於 2020 年 2 月舉行太子站「831」事件半年集會,多人於旺角衝突中被捕。事隔逾 2 年,當中一名 37 歲地盤工人和 42 歲銷售員早前被起訴一項非法集結罪。兩人不認罪,案件周一(5 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由裁判官葉啓亮審理,預料需時 4 天。 時任港島總區應變大隊高級督察供稱,於彌敦道 610 號外拘捕 70 多人,包括本案被告,並從他們身上檢取了黑色衣物。辯方爭議被告未身處案發地點即山東街。控方確認沒目擊證人,僅依賴警員長期觀察閉路電視片段,辨認被告身分。 控方又稱可傳召該警,「就係我身後呢位警員」,坐在案件主管身旁的警員揮手示意。辯方即站起指「我唔知道原來佢喺度」,該警後於法庭指示下離開法庭避席。案件周二(6 日)續。
有市民於 2020 年 2 月 29 日舉行太子站「831」事件半年集會,多人於旺角衝突中被捕。事隔逾兩年,再有 3 男 1 女分別被落案起訴一項暴動及非法集結罪。兩案周二( 10 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