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8 月 31 日,旺角及太子港鐵站內發生衝突,港鐵以「緊急事故」為由宣布封站,防暴警進站以警棍等制服和拘捕多人。16 名男女事隔逾 3 年 8 個月,被起訴襲警等罪,其中一宗涉 11 人案件,5 人不認罪,周四(21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受審。
控方稱,案發日示威者為避警方驅散,逃入旺角港鐵站前往太子站,「途中亦喺入面襲擊市民」,並與市民發生肢體衝突。之後另一批警員抵達太子站月台,隨後發生本案。辯方則稱,抗辯方向包括爭議意圖、行為是否構成涉案控罪等。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19 年 8 月 31 日,旺角及太子港鐵站內發生衝突,港鐵以「緊急事故」為由宣布封站,防暴警進站以警棍等制服和拘捕多人。16 名男女事隔逾 3 年 8 個月,被起訴襲警等罪,其中一宗涉 11 人案件,5 人不認罪,周四(21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受審。
控方稱,案發日示威者為避警方驅散,逃入旺角港鐵站前往太子站,「途中亦喺入面襲擊市民」,並與市民發生肢體衝突。之後另一批警員抵達太子站月台,隨後發生本案。辯方則稱,抗辯方向包括爭議意圖、行為是否構成涉案控罪等。
2022 年 8.31 事件三周年,有人到港鐵太子站悼念,案發時 16 歲男學生於站外被捕,事隔近 5 個月被落案檢控拒捕罪。他不認罪,周一(1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受審。
截查他的女警稱,當日因見被告一手按手機,另一手按袋,「行為好奇怪,我思疑佢袋入面有攻擊性武器」,故截停搜查他。其後被告沒應要求出示身份證,反而情緒激動,「大吵大鬧」。
辯方質疑截查原因,問到為何被告手持手機,會危及警員安全。女警稱被告舉手機太近警員,認為他或想刀刺警員,同時拍攝刺警畫面。辯方質疑,警方是否因不滿被告態度惡劣,才拘捕他,又指警方「欺凌緊一個年青人」,女警均否認。
2020 年 2 月 29 日,網民發起「831 太子」事件半年集會,其後旺角一帶爆發警民衝突。兩男分別被指在場聚集、向警方私家車擲物,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成,周三(31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40 個月。
暫委法官王興偉指,相信被告受現場氣氛鼓動,臨時參與暴動,沒證據顯示他們有份策劃,或屬帶領角色,而暴動只歷時十數秒,沒對警員造成真正傷害;官另因被告良好背景酌情減刑。
2022 年「8.31 事件」三周年,有人到港鐵太子站悼念,一名 16 歲男學生於站外被捕,事隔近 5 個月被落案檢控拒捕罪。被告周四(2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他否認控罪。
控方指,警員隨身攝錄機拍下案發過程,被告亦有警誡供詞。辯方則表示,被告一直接受精神科治療,需時索取相關報告,或要傳召醫生出庭,而涉案片段顯示被告沒阻礙警員,其當時的態度和反應或與接受精神科治療有關。
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將案件押後至明年 1 月 9 日作審前覆核,期間被告續准保釋候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