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農曆年初二晚,有市民到旺角一帶,紀念 2016 年旺角騷亂四周年,其後演變成衝突及「私了」事件。一名案發時 18 歲男生,被指用腳踢向一名移開路障的中年漢,早前承認暴動及傷人兩罪,周四(19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禁 2 年。 法官李俊文指,被告案發時沒有戴口罩、腋下夾著雜誌,可見他是路過及參與程度輕微。他考慮被告犯案某程度是受自閉症影響,道德責任應比其他施襲者輕,又指明白警方及控方沒有不合理的延誤,但案件延遲 3 年至今才處理,「對被告及其家人的影響和壓力是可以想像」,故酌情減刑。散庭前,旁聽人士高呼「等你出嚟呀」、「遲啲過嚟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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