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於 2022 年在紅磡一個迷你倉內,起獲一批懷疑炸藥及斧頭等武器,33 歲男子承認「有意圖而管有爆炸品」及「管有攻擊性武器」兩罪,周五(10 日)在區院被判囚 4 年半。
法官謝沈智慧指,涉案物品可製成 9 公斤土製炸藥或 1.5 公斤黑炸藥,若落於立心不良之徒手中,必令無辜者受傷,造成社會恐慌;又指在嚴重控罪上公眾利益應凌駕個人求情,認為被告前途光明卻自毁前途,求情亦隻字不提犯案原因。辯方早前指被告具音樂才華、曾為小號演奏家。
官另「特別一提」指,警方在迷你倉內發現防毒面罩、頭盔等,顯而易見是「社會暴亂」時常用裝備,形容就如「迷你軍火庫」。惟控方認為與案無關,法庭在判刑時無權考慮,指做法嚴重降低罪責,稱會將本案判刑理由抄送律政司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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