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一家護老中心的護理員,涉於 2022 年為 87 歲女院友換尿片時過度用力,事主腿部骨折,並因傷口惡化需截肢。被告經審訊後被改裁定「傷人 19」罪成,周三(13 日)在區院被判處 160 小時社會服務令。
暫委法官鄭念慈指,本案是一宗不幸事件,被告與事主無怨無仇,只是一時魯莽,但後果嚴重,最後致其截肢。而被告現已 68 歲,行為並非蓄意,形容判刑決定「不容易作出」;亦考慮她有悔意、還押近 20 天等,「對未嚐過鐵窗滋味的人…肯定是深刻教訓」。
被告獲 90 歲長者撰求情信,感謝她曾照顧中風的亡妻,「我知道這一世我沒有機會再報答她,今次是唯一機會」。有勞工團體指,安老業界面對人手不足,「由長者照顧長者」成為常態,憂本案令新人入行卻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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