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歲時任護理員,涉於 2022 年 9 月收取 3,500 元,協助 3 人成為天水圍一間暫託中心的護理員,被控 3 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案件周三( 7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首提堂。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批准被告以 5,000 元保釋。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32 歲時任護理員,涉於 2022 年 9 月收取 3,500 元,協助 3 人成為天水圍一間暫託中心的護理員,被控 3 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案件周三( 7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首提堂。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批准被告以 5,000 元保釋。
大埔一家護老中心的護理員,涉於 2022 年為 87 歲女院友換尿片時過度用力,事主腿部骨折,並因傷口惡化需截肢。被告經審訊後被改裁定「傷人 19」罪成,周三(13 日)在區院被判處 160 小時社會服務令。
暫委法官鄭念慈指,本案是一宗不幸事件,被告與事主無怨無仇,只是一時魯莽,但後果嚴重,最後致其截肢。而被告現已 68 歲,行為並非蓄意,形容判刑決定「不容易作出」;亦考慮她有悔意、還押近 20 天等,「對未嚐過鐵窗滋味的人…肯定是深刻教訓」。
被告獲 90 歲長者撰求情信,感謝她曾照顧中風的亡妻,「我知道這一世我沒有機會再報答她,今次是唯一機會」。有勞工團體指,安老業界面對人手不足,「由長者照顧長者」成為常態,憂本案令新人入行卻步。
大埔一家護老中心的護理員,涉於 2022 年為 87 歲女院友換尿片時過度用力,事主腿部骨折,並因傷口惡化需截肢。被告否認「傷人 17」控罪,受審後周三(28 日)獲裁罪名不成立,但官引《刑事訴訟條例》權力,裁定「傷人 19」罪成,被告還押至 3 月 13 日判刑。
區院暫委法官鄭念慈根據醫生報告,裁定事主所受傷勢屬嚴重身體傷害;指按本案證供,案發時僅被告接觸事主,被告又承認事發時用力過度,及聽到「啪」聲,肯定當時已致事主至少一處骨折。
不過,官指控方未能證被告有意圖致事主受傷,未達「傷人 17」控罪元素;而被告任多年護理員,必知長者骨頭脆弱,換片時用力涉罔顧情況,故「傷人 19」罪成。
大埔一家護老中心的護理員,涉於 2022 年為 87 歲女院友換尿片時過度用力,事主腿部骨折,並因傷口惡化需截肢。護理員否認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案件周二(9 日)在區院續審。
3 名在被告下一更分當值的護理員,以控方證人身分作供,她們分別曾協助搬動事主至沖涼車、在沖涼房時為事主穿衣及推事主回病床。辯方盤問時,向其中一人指,是她及其同事移動事主至沖涼房期間,弄傷事主。
該護理員答稱,當時不知事主的骨有事,而向夜更同事查詢後,知悉事主曾稱腳痛,「我哋話點解你哋唔講呀」。法官其後重覆辯方問題,問有何回應?她答稱「唔會整親,因為好小心㗎喎。」
66 歲女護理員於 2022 年,涉為案發時 87 歲女院友更換尿片時過度用力,該女院友腿部事後骨折,並因傷口惡化需要截肢。護理員否認一項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案件周一(8 日)在區院開審。
開案陳詞指,被告警誡下稱,為事主換尿片時曾捉住其左腳板,分開其雙腿,並用力推事主向左方,惟事主掙扎及用腳踢向被告,事主的左額曾撞牆,另被告聽見事主左腳骨頭發出「噗」一聲,並隨即發出「哎吔」一聲。
控方傳召同值夜更的護理員,她指曾獲被告告知事主腳痛,但忙於工作,故沒有了解。翌日當值早更的護理員則指,準備為事主沖涼時,發現其左眼額有「少少腫」、左大腿有少許骨凸出。案件周二續。另據悉,被告已離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