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年南丫海難,死因裁判官周慧珠上周裁定,船廠不設水密門屬設計決定非漏裝,部分圖則顯示有水密門是繪圖員出錯;海事處未察覺圖則矛盾反映系統缺陷,但家屬要求處方年檢時核對圖則是不切實際,強調雖然缺少水密門加快南丫四號下沉,但這並非設計出錯亦沒違規,關鍵是船隻設計只能承受一艙進水,但在事故中被撞穿兩艙。
在海難中痛失姊姊的 Sally(化名)以文字回覆《法庭線》,指在研訊中有船舶工程專家推論,南丫四號設計原意是有水密門,又估計若有水密門,撞船後下沉時間以小時計,惟專家中立及專業的意見最後不獲死因庭接納,「完全令人費解」。
她又指,當看過眾多證人的供詞後,「只感到這些機構/證人都在盡力掩飾自己的過失,互相推卸責任」,指他們是否可信「相信公眾自有評價」,又指至今仍然無人需為監管失誤承擔責任,「難道就如網民所說:『問責,才是不切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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