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D 警員涉造假口供、向上級訛稱報案人不再追究,引致 9 宗案件終止調查。他經審訊後被裁定偽造文書及公職行為失當罪成,周三(31 日)在區院被判監禁兩年。
辯方求情指被告背景良好,沒不良嗜好,「係一個正常嘅警察」。暫委法官黃國輝指,即使被告沒金錢得益,只想減輕工作量,其行為亦是誤導上司,惟因背景良好、患病等,額外扣減 8 個月刑期。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CID 警員涉造假口供、向上級訛稱報案人不再追究,引致 9 宗案件終止調查。他經審訊後被裁定偽造文書及公職行為失當罪成,周三(31 日)在區院被判監禁兩年。
辯方求情指被告背景良好,沒不良嗜好,「係一個正常嘅警察」。暫委法官黃國輝指,即使被告沒金錢得益,只想減輕工作量,其行為亦是誤導上司,惟因背景良好、患病等,額外扣減 8 個月刑期。
CID 警員涉造假口供、向上級訛稱報案人不再追究,引致 9 宗案件終止調查。經審訊後,他周三(10 日)在區院被裁定「偽造文書」及「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成。官指,有事主在電騙損失 26 萬元,但 18 日後表示不追究,亦有不諳中文的事主簽署不追究陳述書。被告的行為令相關案件石沉大海,事主不能追回損失。
辯方求情指,被告當時需處理約 80 宗案件,不能承受工作的巨大壓力才愚蠢犯案,他多次獲上司嘉許,反修例時獲頒證書。官索背景報告,押後 12 月 31 日判刑,指「監禁係大多數」。被告須還押。
32 歲男警員於 2022 年涉造假口供,再於 2023 年涉向上級訛稱報案人不再追究,引致 9 宗案件被終止調查。警員否認「偽造文書」及「在公職中行為失當」兩罪,案件周一(9 月 1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
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曾在一宗,報案人口頭表示不追究的案件中,向上級虛假地表示,對方已簽署「不追究陳述書」;警方及後發現,檔案內有聲稱由報案人簽署的「不追究陳述書」,但對方沒有簽署該文件。
被告另外在其經手的 9 案中,向上級訛稱報案人不再追究案件,並夾附已簽署的「不追究陳述書」,警方最後終止調查。警方調查後發現,9 名報案人均表示,沒有決定不追究案件;當中有報案人稱,未曾簽署文件,亦有人指自己不諳中文,只是按被告指示簽署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