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D 警員涉造假口供、向上級訛稱報案人不再追究,引致 9 宗案件終止調查。他經審訊後被裁定偽造文書及公職行為失當罪成,周三(31 日)在區院被判監禁兩年。
辯方求情指被告背景良好,沒不良嗜好,「係一個正常嘅警察」。暫委法官黃國輝指,即使被告沒金錢得益,只想減輕工作量,其行為亦是誤導上司,惟因背景良好、患病等,額外扣減 8 個月刑期。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CID 警員涉造假口供、向上級訛稱報案人不再追究,引致 9 宗案件終止調查。他經審訊後被裁定偽造文書及公職行為失當罪成,周三(31 日)在區院被判監禁兩年。
辯方求情指被告背景良好,沒不良嗜好,「係一個正常嘅警察」。暫委法官黃國輝指,即使被告沒金錢得益,只想減輕工作量,其行為亦是誤導上司,惟因背景良好、患病等,額外扣減 8 個月刑期。
德信學校前校長郭超群被指沒有申報投資補習社,又涉與補習社負責人串謀,在考試前洩露考試題目,兩人否認公職行為失當及串謀觸犯公職行為失當罪,經審訊後,區院法官謝沈智慧周三(30 日)裁定兩人罪成,二人須還押,待 7 月 10 日求情。
法官分析證據,指郭與次被告有親密關係,而次被告向郭索取學校試卷,其中一次郭在 WhatsApp 傳送試卷附件時,次被告回覆「好幸福有你」。
官指,郭明知與補習社有財政利益衝突,沒有申報,指失當行為的性質嚴重,與其校長職責完全相反,其行為對學校制度有潛在破壞,嚴重削弱公眾信心,裁定他罪成。針對外洩試題一事,官指郭嚴重濫用校方對他身為校長的信任,為了個人、次被告及補習社的利益犯案。
26 歲偵緝男警承認於 2019 年 12 月至 2020 年 9 月期間,在 7 宗案件偽造證人供詞、訛稱受害人不追究案件,再對上司建議終止調查,承認 7 項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周一(13 日)被判囚 3 年。
判刑前,區院暫委法官徐綺薇質疑被告向感化官解釋案發時,涉卸責予報案人及上司。辯方索指示後解釋稱是「人之常情」,說人在面對指責時會「defensive」(防衛),重申責任在被告一方,不是想卸責,惟官拒納。
官指被告堆砌各式犯案理由,將部分責任卸向上司和報案人,例如稱報案人沒應約錄口供、上司促盡快處理積案;而被告犯下首案、訛稱報案人不追究時,他僅調任此崗位不足半年。官又說,被告在其中一案教唆家屬欺騙同袍,批目無法紀、有計劃犯案。
26 歲男警於 2019 年 12 月至 2020 年 9 月期間,承認在 7 宗案件偽造證人供詞,以及訛稱受害人不追究案件。他周二(17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承認 7 項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法官押後至 2025 年 1 月 13 日判刑,下令索取背景報告。警員須還押。
案情指被告偽造 7 份報案人的「不追究供詞」,又建議終止調查案件,涉及襲擊及盜竊案等,在其中一宗百佳發生的盜竊案,被告偽造職員的不追究供詞,又著被捕人家屬向其他警員訛稱被捕人入院,最終上司接納警員建議終止調查。
法官引辯方求情指,疫情及社運高峰期警隊工作量龐大,被告犯案為節省調查資源。官批評被告並非一時怠忽職守,而且在加入刑事調查隊不足 6 個月便干犯首罪,目無法紀,捏造事實,欺上瞞下。
關押 14 至 20 歲男性定罪或還押犯人的西貢壁屋懲教所,有 18 歲還押者懷疑被人用木棍捅肛門致造成永久傷害,據悉需用人工造口、接受手術。再有一名 55 歲退休懲教助理被起訴在公職中行為失當,周五(28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首提堂。
至於已被起訴的二級懲教助理,控方加控他一項串謀作出傾向並意圖妨害司法公正的作為罪,指涉與事主訛傳傷勢由自己造成。兩案共 6 名被告合併為一案,押後至 8 月 23 日再訊,待處理轉介區院文件。55 歲退休懲教助理准保釋。
8 名曾駐深水埗警員,被控於 2020 年 2 月兩度掃蕩通州街公園時,對露宿者施襲、砸爛家當、誣衊藏毒案,案件周五(19 日)在區院踏入第九日審訊。
庭上播放被告的警誡錄影會面片段,警長被告稱拘捕是在「日光之下、見得人嘅情況下」發生,又指前立會議員邵家臻召記者會令事件受關注,「覺得係呢班泛民議員背後推波助瀾又好,慫恿俾假證供又好…去干預呢單案件嘅司法公正。」
另有被告稱:「我好肯定,阮文山係無喺現場,甚至羈留期間,作出相關投訴。」另一警員被指將類似濕紙巾的物件拋向 CCTV 鏡頭;她解釋,因見到「有隻嘢」、「昆蟲咁囉」在CCTV 鏡頭上方,因「唔鍾意」而想將該東西趕走。
8 名曾駐深水埗警員,被控 2020 年 2 月兩度掃蕩通州街公園時,對露宿者施襲、砸爛家當、誣衊藏毒案,案件周四(18 日)在區院踏入第八日審訊。
時任深水埗警區行動主任、總督察謝于毅作供,在 CCTV 片段中辨認出 8 名被告,包括一警涉砸打罐頭等物品,另兩警涉嘗試攀爬及將物品拋向鏡頭,惟認不出對露宿者阮文山施襲的人士。謝於盤問下同意,警員懷疑藏毒會「打爛」罐頭。
控方另播放兩被告的錄影會面片段,一人稱阮嘗試逃走遂制服並拘捕,對於過程有否糾纏、阮有否提及受傷,分別稱「無嘢講」及無印象,又稱「無見過任何人俾人襲擊」。案件周五續。
8 名曾駐深水埗警員,被控 2020 年 2 月兩度掃蕩通州街公園時,對露宿者施襲、砸爛家當、誣衊藏毒案,案件周三(17 日)在區院踏入第七日審訊。
控方傳召 8 警時任上級、高級督察蘇文浩作供,蘇表示對他們的容貌、外型和特徵有一定認識。控方播放閉路電視片段,著蘇辨認,就被告涉襲擊的片段,蘇稱認不出;就涉砸打物品的片段,蘇則認出第一至第四被告,他們在片中經過及出現,惟蘇稱認不出砸打物品者。
蘇在辯方盤問下稱,沒印象收到情報指涉案受襲露宿者阮文山販賣毒品,但知悉有越南籍人士在通州街公園販賣毒品。辯方另問,當時有否收到投訴指警員誣告別人?蘇回應稱:「我係案件主管,我相信我同事無誣告任何人。」案件周四續審。
8 名曾駐深水埗警員,被控 2020 年 2 月兩度掃蕩通州街公園時,對露宿者施襲、砸爛家當、誣衊藏毒案,案件周二(16 日)在區院踏入第六日審訊。
曾為受襲事主阮文山診治的醫生作供,證實案發當日,阮曾在警員陪同下到急症室求醫,檢驗後發現右胸肋骨骨折但沒瘀傷。法醫證人認為,如肋骨骨折沒瘀傷,或因受創傷時,有平面墊著分散力度,惟資料不足以提供準確意見。
庭上同日播放首被告、男警郭展昇接受警誡錄影會面片段,片中他被要求重看兩段案發時的閉路電視片段,他兩度稱「阿 sir 我唔想再睇落去喇」,稱因不認識片中經過的人物,又稱「認唔出自己」、「無留意到」有否見到其他被告。案件周三續。
警方於 2020 年 2 月,兩度掃蕩深水埗通州街公園內的無家者,8 名警員涉襲擊露宿者、砸爛家當,又遮蓋閉路電視鏡頭、誣衊露宿者藏毒等。8 人否認妨礙司法公正、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公職行為失當等 10 罪,案件周一(15 日)在區域法院踏入第五日審訊。
涉事警署值日官供稱,事主阮文山與他見面時「神態自若」,沒提及遭警員毆打、恐嚇。另一名警員則供稱,事後到公園向事主黎民十錄口供時,一名男子大叫「唔好簽名」,辯方其後補充,根據警員當時紀錄,牧師林國璋在錄口供時「言語上騷擾」。案件周二(16 日)續審,料傳召治療阮文山的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