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校友評議會常委會,2023 年被指在沒有提供理由下,取消 3 名中大校友的參選資格。其中兩人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推翻常委會決定,指常委會沒予機會他們解釋,事後才知分別因反修例案底及被指發表分裂國家言論被「DQ」。法官高浩文周五(20 日)裁定兩人敗訴須付訟費。
判詞指,本案情況罕有,兩名申請人分別有刑事案底和涉分裂國家言論,考慮到當時政治及社會背景,任何所謂的悔意,都無法改變常委會的決定。官又指,對有關選舉是否屬公法管轄範圍「存有疑問」,認為與公共事務「仍有一段距離」,無法透過司法覆核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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