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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油麻地|城大學生會署理會長暴動罪成 判入教導所 官:被告品格良好屬不爭事實

11.18油麻地|18人暴動罪成判囚36至57個月 官為案發時不足21歲被告酌情減刑
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213 人涉在油麻地「圍魏救趙」被控暴動。其中一宗涉及 19 人的案件,1 人認罪、18 人被裁定罪成,其中 18 人早前判囚 36 至 57 個月,餘下一名案發時 17 歲學生,還押至周六( 5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教導所

法官游德康早前一度拒絕為女生索取教導所報告,其後獲告知同一事件另一宗暴動案,有年輕被告被判入教導所後,批准判刑前先索報告。法官周六判刑時指,現年 20 歲被告熱心服務,任職城大學生會會長、校董會成員,另義務服務自閉症學童、老人等弱勢社群,「一直擁有正面良好品格係不爭嘅事實」。

游續指,被告雖於案發現場壯大聲勢,但沒直接暴力行徑,加上其良好品行,認為教導所命令「有利於感化被告,都係對社會最有利嘅處置方法」。判刑時旁聽席坐滿人,被告離庭前,有旁聽人士向被告高呼「加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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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大收回學生會會址 14 學生「臨別禮」被票控 認違多戶聚集禁令 每人罰款 7,000 元

城大收回學生會會址 14 學生「臨別禮」被票控 認違多戶聚集禁令 每人罰款 7,000 元
城市大學學生會 2022 年 2 月被校方要求收回會址,學生會舉行「臨別禮」,多名學生聚集遊行,有 14 人在「民主牆」前拍照留念,及後被票控違反「限聚令」,指他們參與受禁多戶聚集。14 人周五(23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傳票控罪,被判每人罰款 7,000 元。

裁判官崔美霞指,案發時有人不斷在場警告及提醒,但被告均不予理會,沒有即時停止,「行為罔顧法律,嚴重影響公共衛生安全」,忽略作為市民維持公共衛生的責任。官接納案發時間短暫,考慮初犯、求情陳詞及經濟背景,認為適合判處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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