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機陳輝旺 2012 年和乘客爭執時一同墮地,被警員拘捕時疑被「箍頸」,其後頸椎移位致全身癱瘓,留醫一個月後死亡。2 男 3 女陪審團商議逾 11 小時後,周四(31 日)下午以 4:1 大比數,裁定陳輝旺「非法被殺」,與第一次研訊的結果一致。
陪審團提出建議,指案件反映警員失當行為或會對被捕人士的生命構成威脅,建議於警車內增設可收音的錄影鏡頭,以保障被捕人士之生命安全。陳輝旺的女兒發聲明指,13 年間兩度研訊均裁定父親不合法被殺,問警方會否嚴正處理,而律政司又會否重啟刑事調查。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指警車內裝鏡頭具爭議性,需詳細研究。警方指會與律政司研究死因庭判決,以決定下一步行動。有大律師指,「非法被殺」裁決不等同強制重啟調查,死因庭性質及目的亦與刑事法庭有別,然而,在研訊中獲接納的證據有機會在其後的法律程序中被考慮。
第 28 天研訊|陪審團退庭商議逾6小時未有結論 官押後至周四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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