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 歲男高級警務督察涉嫌今年 2 月在紅磡警署內,非禮及襲擊女下屬,被控普通襲擊及非禮兩罪。他否認全部控罪,案件周四(25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踏入第二日審訊。
事主續以視像作供,稱案發當晚曾向家人透露,所遭遇的襲擊及非禮事件,獲父親鼓勵向警方的性騷擾支援熱線舉報事件。事主承認,當刻因情緒激動,故僅向父母指出遭被告捉手和擁抱,沒提及遭拍打臀部,但其後休假時,有向母親提及被拍打臀部一事。
辯方盤問時指,被告以左右手,分別向事主示範傳票及刑事調查所需的文件,期間被告絕沒捉著事主的手,兩人雙手並無任何觸碰。辯方亦提到,事主不滿被告的管理手法,兩人關係不佳,又質疑事主杜撰事件。事主均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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