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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旭華死因研訊 陪審團一致裁死於意外 官感激遺孀參與 多部門稱將研究建議

鍾旭華死因研訊 陪審團一致裁死於意外 官感激遺孀參與 多部門稱將研究建議
2018 年 7 月,41 歲男子鍾旭華玩滑翔傘後失蹤,5 日後在大東山以南被尋回,送院後證實死亡,周五(3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完成第六日死因研訊,陪審團一致裁定死於意外。

死因裁判官何俊堯多次感激遺孀陳利珊,指她參與搜救和多年後出席聆訊,「實在非常非常困難」、「唔係為咗自己」,指「好理性,盡自己能力參與搜救」,又稱許她勇敢,寄語將來生活安好。

就研訊揭露搜救隊未即時接納 GPS 資料等多個問題,4 男 1 女陪審團針對民航處、消防處、警方及民航意外調查機構等,提出長達 5 頁紙的建議(見內文表),包括聯合救援隊伍應學習市面上最新的救援技術及儀器。

消防處、警方、民航處及民航意外調查機構指,將研究死因庭建議。消防指,將持續引進新技術提升搜救效率。民航處指已就滑翔傘活動發出安全指引,曾研究外地監管制度,指均由非政府組織負責管理及發展。通訊辦則指,一直鼓勵營辦商增建無線電基站,將繼續便利加強電訊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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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旭華死因研訊 官指陪審團可選死於意外或存疑 需衡量是否涉有人「講大話」

鍾旭華死因研訊 官指陪審團可選死於意外或存疑 需衡量是否涉有人「講大話」
2018 年 7 月,41 歲男子鍾旭華玩滑翔傘後失蹤,5 日後在大東山以南被尋回,送院後證實死亡,周四(2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第五日死因研訊,續探討意外後檢討及改善。

死因裁判官何俊堯質疑,民航意外調查員雖在報告提出改善建議,並獲部門回覆,但調查員對消防處的回應「估吓估吓」,並不全然清楚。官又指,留意到警方逾期回覆達 6 個月,指攸關安全的措施並非小事,指出調查機構當時僅致電催促「好似兒戲咗少少」。

官為陪審團提供「死於意外」及「死因存疑」兩個選項,並點出死者親友在救援行動期間提供座標一事上,數名證人的證供有分歧,稱交給陪審團衡量是否涉有人「講大話」、漠視資料重要性。陪審團料將於周五(3 日)退庭商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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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旭華死因研訊 官質疑意外調查報告未檢討救援行動資訊延誤 調查員:非重點

鍾旭華死因研訊 官質疑意外調查報告未檢討救援行動資訊延誤 調查員:非調查重點
2018 年 7 月,41 歲男子鍾旭華玩滑翔傘後失蹤,5 日後在大東山以南被尋回,送院後證實死亡,周三(2 月 1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第四日死因研訊,焦點落在意外後調查。

民航意外調查機構的調查員作供,指鍾飛行 450 次、進行跨國比賽 38 次,而裝備在意外後無損,認為意外原因是天氣急速變壞,無關飛行資格和裝備,並定性為「空中/ 飛行失控」。

死因裁判官何俊堯質疑,調查報告未提救援行動資訊流通問題,調查員回答搜救並非調查重點,而就報告提出的多項建議,調查員承認若部門不遵從亦沒後果,被官質疑「你哋用咗四年時間去做報告,原來做完冇意思」。研訊周四(2 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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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旭華死因研訊 友人稱搜救隊伍未即時接納GPS數據 專家稱若分析「10分鐘可去到」

鍾旭華死因研訊 友人稱搜救隊伍未即時接納GPS數據 專家稱若分析「10分鐘可去到」
2018 年 7 月,41 歲男子鍾旭華玩滑翔傘後失蹤,5 日後在大東山以南被尋回,送院後證實死亡,周二(31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第三日死因研訊。

從事 IT 工作、鍾的友人供稱,經鍾妻取得 GPS 數據並轉換至座標,再由鍾妻交搜索隊伍,但未即時獲接納。她翌日特請假到搜查指揮中心解說,終獲接納,後知悉鍾被發現的位置,正正在座標附近。

土地測量師、於大學教授 GPS 系統的專家證人李偉鵬則供稱,死者與起飛位置的直線距離只有 1 公里,任何 IT 人士分析後,事發當日可從行山路徑出發,「搵跑得快嘅人10 分鐘內就可以去到」。法醫供稱,驗屍報告顯示鍾屍體腐爛,預計被發現時已死去近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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