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四(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03 日審訊,黎智英第 11 日出庭作供。庭上展示黎於 2020 年 6 月曾撰文,形容《國安法》破壞法治、文明。法官李運騰問,當《國安法》條文公布後,黎有否親自閱讀條文?黎指應該沒有,但陳沛敏及羅偉光應有向他解說。
另外,辯方引述黎文章指,「國安法不僅把香法變成沒有自由的法治的一般大陸城市,甚至會是新疆一樣恐怖陰霾下集中營⋯⋯英國迫不得已履行前宗主國的責任。」辯方指,控方指控黎以「前宗主國」形容英國,是要煽惑他人憎恨政府?黎反問「為甚麼?這是事實?」。至於文章提及「無恥無信的政權」,黎確認指中國政權,但否認煽惑憎恨,強調自己僅說明事實,指港人在《基本法》下的權利已蕩然無存。
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
綜合全日報道:
黎智英案|黎否認邀員工一同抗爭 「他們的人生比《蘋果》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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