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一(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七日審訊,由控方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讀出承認事實。
張指,《蘋果日報》於 2019 至 2021 年案發期間,印製逾 7,800 萬份。張又指,警方搜查楊清奇、陳沛敏的手機中,WhatsApp 等群組的通訊紀錄;另於黎智英的手機,發現其與美國前國防副部長、《華爾街日報》編輯及時任美國務院資深顧問的電郵聯絡紀錄。
《法庭線》亦綜合控方上周一連三日的開案陳詞,指控黎智英以《蘋果》為平台,串謀公司高層發布 161 篇煽動刊物,包括報道、廣告、黎專欄文章等,呼籲群眾上街、鼓吹仇恨政權、請求外國制裁;又指黎指示推出英文版新聞,要求同事「不要針對特朗普」。另一方面,控方指黎為「激進政治人物」,聯絡多國政要推動制裁。
至於涉及「重光團隊」的控罪,控方指黎為團隊幕後主腦及金主,墊支 510 萬元登報費,經陳梓華指示李宇軒、劉祖廸等人,組織「全球登報」行動,請求外國向中國施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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