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 黃大仙|工程師被控藏鐳射筆索帶 警否認選擇性記錄被告供詞

10.13 黃大仙|工程師被控藏鐳射筆索帶 警否認選擇性記錄被告供詞
網民 2019 年 10 月 13 日發起「 十八區開花」,多區爆發衝突。24 歲工程師被指在黃大仙管有鐳射筆及索帶,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兩罪,周二(19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

拘捕警 24215 供稱,對被告身上的「建築業安全訓練證明書」有印象。辯方指他截查被告時,沒有記錄對方任職工程師,質疑他選擇性不記錄對被告有利的供詞。警員否認,稱「就算係工程師,我都唔覺得可以(喺)左前褲袋隨身有鐳射筆,唔係有唔有利問題。」

裁判官莫子聰裁定表證成立,案件周三( 20 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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