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男子認藏爆炸品 官斥「恐怖襲擊」 稱被告擁大好家庭「點解走上呢段路」

男子認藏爆炸品 官斥「恐怖襲擊」 稱被告擁大好家庭「點解走上呢段路」
兩男子被指於 2021 年,在粉嶺榮福中心藏有爆炸品或槍械,被控管有爆炸品、無牌管有槍械等罪。當中現年 44 歲的網絡工程師周五(13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管有爆炸品罪。法官郭啟安把案件押後至 2 月 20 日判刑,期間被告還押。

在讀畢案情及被告的求情文件後,法官多番問及被告犯案原因,又形容本案有「恐怖主義襲擊」的成份,而且涉及遙控裝置,乘人不備「你在光我在黑」,批評「簡直係恐怖襲擊」。法官指被告擁有大好家庭,似乎沒有經濟困難,「點解會走上呢段路,變咗恐怖分子呢?」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