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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2.7.31 – 8.6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2.7.31-8.6
鄒幸彤司法覆核勝訴 高院下令撤銷傳媒報道限制 

已解散的支聯會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案,被告之一前副主席鄒幸彤,早前根據《裁判官條例》第 87A 條,提出撤銷交付高院程序的報道限制,被《國安法》指定法官羅德泉駁回。

鄒早前入稟提出司法覆核挑戰羅德泉的決定。 《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周二(2 日)裁定鄒勝訴。李官認同,根據條文字眼,當被告提出申請,裁判官便「須」解除限制,沒有任何酌情權拒絕申請。法官又指,即使假設有酌情權,羅德泉亦未能展示報道限制是「絕對必要」,有關決定仍有缺失。李官下令案件下次再提訊時,羅必須根據第 87A (2) 條撤銷報道限制。

另外,支聯會拒交資料案,案件原於上月開審,惟控辯希望在開審前釐清兩法律爭議,包括控方調查期間需否證明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國安法》指定法官羅德泉周二(2 日)頒布決定,指《國安法》立法原意是防範危害國家行為,需有效率及反應迅速,若警方在調查期間需證明受查組織是「外國代理人」,將花費不少時間,故裁定控方發出通知書時,毋須證明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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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 萬元買海怡半島凶宅 買家入稟指原業主及利嘉閣代理失實陳述 追討訂金

1100 萬元買海怡半島凶宅 買家入稟指原業主及利嘉閣代理失實陳述 追討訂金
一名私樓買家上周五(7 月 29 日)入稟高院,指經一名利嘉閣地產代理介紹下,2022 年 3 月及 4 月簽署買賣合約,以 1,100 萬元購入海怡半島一個單位,並繳付訂金。

入稟狀指,該代理與原業主均曾確認單位非凶宅,惟買家簽約後發現,該單位於 2006 年發生自殺事件,但原業主拒撤交易、沒收訂金。

買家指,原業主隱瞞單位屬凶宅,而地產代理失職,兩方均作失實陳述,遂向原業主追討 110 萬元訂金,以及要求法庭宣告買賣合約無效、原告毋須支付佣金予該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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