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大火發生逾一個月,行政長官李家超上月公布成立「獨立委員會」,委任原訟庭法官陸啟康任主席,並要求於 9 個月內提交報告。據委員會網站顯示,主席陸啟康於周二(6 日)委任資深大律師杜淦堃等 5 人為委員會代表大律師,另委任羅文錦律師樓為代表律師。
《星島日報》引述消息指,獨立委員會預計 3 月中展開聆訊,《明報》則引消息指,委員會將與過去的獨立檢討委員會或調查委員會一樣,舉行公開聽證會。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大埔宏福苑大火發生逾一個月,行政長官李家超上月公布成立「獨立委員會」,委任原訟庭法官陸啟康任主席,並要求於 9 個月內提交報告。據委員會網站顯示,主席陸啟康於周二(6 日)委任資深大律師杜淦堃等 5 人為委員會代表大律師,另委任羅文錦律師樓為代表律師。
《星島日報》引述消息指,獨立委員會預計 3 月中展開聆訊,《明報》則引消息指,委員會將與過去的獨立檢討委員會或調查委員會一樣,舉行公開聽證會。
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周一(15 日)開會,秘書處提供兩份與法庭程序輪候時間相關之文件,當中提及 2019 年反修例運動及國安相關案件進度,截至今年 2 月底,已提交的反修例案逾 2,350 宗,已處理約 96%;國安案件則有逾 230 宗,已處理約 86%。
文件亦提及,區域法院截至今年 6 月底,處理共 369 宗反修例刑事案件,當中 355 宗已結案。原訟庭處理的刑事案件,在 2022 至 2024 年共 1121 宗,但未個別統計 2019 年反修例案、國安相關案數量。至於裁判法院,則僅提及大部分反修例和國安案件已審結。
參照文件提供的平均輪候時間,高等法院原訟庭的「刑事固定審期」,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由入稟公訴書至聆訊,需時 362 日;至於區域法院刑事案,由被告提訊至聆訊,則需 331 日,遠多於目標定下的 100 日。文件解釋,是由於高院的國安案需三位法官處理、反修例案件一般較複雜等,影響到其他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