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 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周三(13 日)於高院踏入第 150 天審訊。
代表第七被告何培欣的大律師郭憬憲繼續結案陳詞,指首被告何卓為在明愛醫院爆炸案發時,在 TG 稱「舊嘢好似爆唔到」,而何培欣的回應反映她對行動不知情,而且沒參與。郭又指,雖然警方在何培欣家中搜出 16 萬元現金,但不足以證明她負責聯絡金主等。
第八被告周皓文的代表大狀麥健明指,周與其兄共用房間,控方無任何證據顯示在房間搜出的化學品、3D 打印機均屬於他。辯方完成共 10 天的結案陳詞,案件周五續,法官將開始引導陪審團。
第 149 天審訊|第七被告方:受不住首被告「放負」才勉強覆做文宣 官問「Kam」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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