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一(1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31 日審訊,黎智英第 39 日出庭作供,控方第 13 日盤問,繼續針對黎對「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的認知提問。
控方引黎於 2020 年 7 月的 Twitter 帖文,內容提及英國暫停與香港引渡協議,並提及 IPAC。控方指,即使黎供稱內容由徒弟李兆富撰寫,他當時應該有看過帖文,知悉 IPAC 的成立目的,及知道組織與「重光團隊」有關,黎否認。控方質疑黎否認是為了與 IPAC 保持距離?黎否認,重申自己從沒留意 IPAC。
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
綜合全日報道:
黎智英案|黎受訪稱「倘修例傳媒冇得做」 控方質疑指控無根據誤導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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