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 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周二(27 日)於高院踏入第 106 天審訊。
首被告何卓為早前供稱,一部涉案的 Samsung 手機在羅湖站爆炸案發生當天,是由他人持有,控方引 TG 語音訊息,指男聲是何,手機一直是他持有。何不同意。何另供稱於 2020 年 3 月 5 日下午離開宏創坊,至翌日凌晨才返回。控方播 CCTV 片段,顯示他當晚與次被告返回單位。
何庭上投訴,稱這是他 5 年來首次看到該些呈堂截圖,控方反駁稱「一早畀晒你哋」。何同意辯方收到片段,但稱他從沒看過,又指證供錯誤是因控方提供錯誤文件。控方則指首被告是「重組作證供」,何不同意。案件周三續。
第 105 天審訊|首被告盤問下自稱「塘邊鶴」 在TG群組評論、阻成員「自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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