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人涉向業主立案法團成員或業主代表行賄,包括提供賭場籌碼、裝修服務、利是,金額最高達 50 萬元,以投得大維修工程合約,或要求協助就涉招標的民事案達成和解,被廉署分 3 案起訴。
涉及柴灣茵翠苑和葵涌怡勝花園的兩案周四(17 日)在區院提訊,被告張烱權及其前僱員擬不認罪,排期明年 8 月 25 日開審,官准兩人減少到警署報到次數;另一案則押後 12 月 10 日再訊,待辯方索取文件。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5 人涉向業主立案法團成員或業主代表行賄,包括提供賭場籌碼、裝修服務、利是,金額最高達 50 萬元,以投得大維修工程合約,或要求協助就涉招標的民事案達成和解,被廉署分 3 案起訴。
涉及柴灣茵翠苑和葵涌怡勝花園的兩案周四(17 日)在區院提訊,被告張烱權及其前僱員擬不認罪,排期明年 8 月 25 日開審,官准兩人減少到警署報到次數;另一案則押後 12 月 10 日再訊,待辯方索取文件。
宏福苑大火揭露樓宇大維修長年圍標問題,廉政公署與競委會周三(25 日)同步起訴共 23 人及公司(見內文表),指涉嫌在全港共 13 個屋苑及大廈大維修工程圍標,從事貪污及反競爭行為,當中包括宏福苑。比對資料,其中兩人即張烱權及周淑霞,同時被兩機構起訴。
競委會指,張烱權為圍標集團主腦,在工程界十分活躍,希望藉圍標計畫佔據一定的市場份額,曾發訊息指「我現在,真的有信心,挑戰 25% 市場佔有率」,他親自或透過 5 名中間人與其他承辦商聯絡,以俗稱「分功課」的方式發出入標價格指示。
廉署則起訴張在內的 5 人涉違《防賄條例》,在 3 個大維修工程賄賂法團成員或業主代表,案件將轉介區院處理。廉署新聞稿指,周淑霞為張的僱員,她案發時並非堅尼地城海都樓的業主或居民,卻出任法團秘書。
5 人涉向柴灣茵翠苑、堅尼地城海都樓及葵涌怡勝花園的業主立案法團成員,或業主代表行賄包括提供賭場籌碼、裝修服務、利是,金額最高達 50 萬元,以投得大維修工程的顧問或承建商合約,或要求他人協助就涉招標的民事案件達成庭外和解,被廉署分 3 案起訴。
案件周三(25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提堂,裁判官應控方申請,押後至 5 月至 6 月再訊,待處理轉介區院的文件。被告皆准保釋。廉署新聞稿指,涉事的法團成員或業主代表均沒有受賄,而其中一案,被告雖然非業主或居民,卻出任法團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