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指導電影槍戰場面、人稱「槍王」的何孟強,被指在沙田工廈單位藏有長槍、手槍及彈匣,以及胡椒噴霧。何周一(4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無牌管槍罪,並否認另一項無牌管槍及彈藥罪。
綜合庭上所指,何承認藏有 6 罐可噴出毒液、令人灼痛的金屬噴罐,但否認藏有長槍、手槍及兩個彈匣。控方指稱,何藏有的槍械可正常運作,而長槍、手槍曾改裝,不會因欠妥或失修,而無法符合「槍械」的定義,而何持有該些武器時並沒牌照許可。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曾指導電影槍戰場面、人稱「槍王」的何孟強,被指在沙田工廈單位藏有長槍、手槍及彈匣,以及胡椒噴霧。何周一(4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無牌管槍罪,並否認另一項無牌管槍及彈藥罪。
綜合庭上所指,何承認藏有 6 罐可噴出毒液、令人灼痛的金屬噴罐,但否認藏有長槍、手槍及兩個彈匣。控方指稱,何藏有的槍械可正常運作,而長槍、手槍曾改裝,不會因欠妥或失修,而無法符合「槍械」的定義,而何持有該些武器時並沒牌照許可。
2020 年 6 月,一名射擊競技場職員被指在住所,藏有手槍、彈匣及彈殻等物品,被警方國安處起訴「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他不認罪受審,周三(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域法院)獲裁定罪名不成立。
暫委法官劉綺雲指,被告是「槍癡」,涉案手槍能參加氣槍比賽,只能放特定彈匣,不能放普通彈匣, 而子彈有機會是裝飾品。她同意沒證據顯示,店員、被告懂得分辨真槍及玩具槍,被告有可能意外買到真槍。官亦指,不信納警方軍械法證課專家的供詞。
30 歲男子上周五(10 日)被指攜仿製手槍進入西九龍裁判法院安檢區,被保安員當場發現。警方拘捕男子後,在其住所搜出 12 支槍械;男子被起訴兩項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罪。 案件周一(13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 7 月 25 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案件,期間被告還押懲教看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