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11 月中,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有市民發起到油尖旺一帶「圍魏救趙」,逾 200 人被控暴動。事隔近 3 年半,香港 U20 女子足球代表、21 歲女學生被起訴,周四(1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認罪,判囚 28 個月。被告聞判雙眼通紅,眼泛淚光。
暫委法官嚴舜儀判刑時引述被告背景,指她因深愛香港,即使曾身處海外集訓都沒畏罪潛逃。惟法官指,她曾處理同日發生的示威案,觀察到暴動情況隨入夜愈演激烈,而本案較案例嚴重,有警員被汽油彈擊中,被告參與暴動不少於 45 分鐘,判刑須具阻嚇性。
不過,法官除認罪扣減外,另基於 4 因素酌情再減刑 6 個月,包括被告被捕後認真生活,「由衝動嘅少年,銳變成有承擔嘅成年人」。官又透露,本案原有 3 名被告,其餘兩人已潛逃。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