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振明、王光榮涉「套丁」案原定開審 官關注控罪詳情不清晰 押後周二處理

程振明、王光榮涉「套丁」案原定開審 官關注控罪詳情不清晰 押後周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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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振明 王光榮
程振明(左)及王光榮(右)周一在區院應訊。(《法庭線》記者攝)

兩人 2022 年首提堂
辯方曾提出押後

首被告為王光榮(72 歲,榮佳建築有限公司(榮佳)負責人),次被告為程振明(65 歲,元朗水蕉新村原居民代表、區議員),兩人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控方由律政司外聘大律師李國威代表;王光榮由資深大律師黃佩琪代表。

翻查資料,兩人於 2022 年 3 月 16 日首次提堂。案件其後轉介至區院,辯方在 2023 年 3 月、9 月至少兩度提出押後,以待上訴庭就另一宗涉及丁權案件「李欽培案」頒下判詞。

控方以審訊恐排期至 2025 年底,以及主要證人年邁為由反對。法官最終將本案定於 2025 年 2 月 10 日開審

控罪指兩人串謀詐騙地政總署

控罪指二人涉嫌於 2005 年 5 月至 2019 年 5 月期間,一同與其他人串謀詐騙地政總署,藉虛假陳述而誘使署長及其職員違反其公共職責而行事,即向根據上述丁屋政策申請建屋牌照以興建丁屋的申請人,批出建屋牌照。

他們涉嫌虛假地表示,上述每名申請人均為位於水蕉新村有關士地地段的唯一合法註冊業權人,並就該土地地段申請建屋牌照。他們又涉嫌虛假地表示,上述申請人從末與任何人士訂定任何協議或安排,以轉移其土地地段或其任何權益;而且申請人從未作出亦無意作出任何私人安排,把他們根據上述丁屋政策獲得的權利售予其他人士或發展商。

廉署去年再起訴 9 名原居民
兩人早前認罪判囚

另外,案件尚待審理時,廉署於 2024 年再起訴 9 名元朗原居民,指他們涉與程振明等人串謀詐騙地政總署。案件於裁判法院審理。兩人早前認罪,已被判囚一年;另一人亦認罪,押後判刑。另有 5 人不認罪,押後至 5 月 9 日作審前覆核,有一人則因病押後答辯。

DCCC1043/2022、TMCC435、436/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