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水蕉新村套丁案,5 名原居民否認串謀詐騙,案件周四(14 日)踏入第 23 日審訊。控方傳召負責在申建丁屋程序中,為村代表及男丁監誓的前地政總署人員作供。
辯方質疑,證人供稱會要求村代表在宣誓前讀出聲明的內容,但她錄口供時卻沒有提及會這樣做。證人回答,「佢唔會讀晒⋯⋯但佢會睇」,而她亦會問對方「明唔明」聲明內容,然後才進行宣誓及簽署,確認申請文件的內容真確、程序完成。
Day22|發展局首席助理秘書長同意 兩任局長將條款改列建屋牌照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元朗水蕉新村套丁案,5 名原居民否認串謀詐騙,案件周四(14 日)踏入第 23 日審訊。控方傳召負責在申建丁屋程序中,為村代表及男丁監誓的前地政總署人員作供。
辯方質疑,證人供稱會要求村代表在宣誓前讀出聲明的內容,但她錄口供時卻沒有提及會這樣做。證人回答,「佢唔會讀晒⋯⋯但佢會睇」,而她亦會問對方「明唔明」聲明內容,然後才進行宣誓及簽署,確認申請文件的內容真確、程序完成。
Day22|發展局首席助理秘書長同意 兩任局長將條款改列建屋牌照
2023 年 9 月「世紀黑雨」後,紅山半島多間獨立屋被揭涉僭建。其中 74 號獨立屋涉嫌自 2009 年起違法擴建地牢、花園、拆除部分擋土牆。業主公司被裁定 7 項罪名成立,周二( 28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罰共 98 萬元。
裁判官鄭潤聰指紅山半島僭建情況「猖獗」,地政總署下令清除僭建物兩年後,業主公司仍未執行,批評業主公司「漠視法紀、安全」,而所佔官地範圍不少,若非執法機構介入違例情況會持續。至於辯方提及獨立屋因案跌價,官指屬「咎由自取」。
2023 年 9 月「世紀黑雨」後,紅山半島多間獨立屋被揭涉僭建。其中 74 號獨立屋涉嫌自 2009 年起違法擴建、拆除部分擋土牆。業主公司否認 7 項傳票控罪,周一(20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全部成立,官要求辯方交代業主收入、樓價,押後至 4 月 28 日判罰。
就辯方指租客擅自僭建,裁判官反駁指僭建及霸官地的規模甚大,唯一合理推論是改動獲得業主同意。官又關注是否仍有僭建及霸地,而控辯確認業主正就清拆令上訴,僭建物仍未拆卸,佔官地問題亦未解決。辯方求情指物業已跌價三成,冀獲輕判。
案情指,屋宇署人員曾持法庭手令入屋搜查,發現有兩層僭建地牢。
2023 年 9 月「世紀黑雨」後,港島紅山半島多間獨立屋被揭發涉僭建。其中 74 號獨立屋涉嫌自 2009 年起違法擴建房屋面積、拆除部分擋土牆。持有物業的公司,遭地政總署及屋宇署合共票控 7 罪。公司代表否認控罪,案件周五(27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
地政總署高級土地測量師以專家證人身分作供,指在檢視 74 號屋的航拍照片時,發現屋外的官地範圍,截至 2018 年仍是草皮,但在 2020 年出現兩層平台,至 2023 年山泥傾瀉後,其中一層平台消失。辯方指,2018 年的照片可能有樹木遮擋構築物。測量師回應指「有可能」,但要視乎物體大小,舉例稱「花盆就會睇唔到」。審訊下周一續。
首日審訊:
測量主任指地牢建草地平台及房間 屬非法佔用政府土地
首宗「套丁」罪成的沙田大輋村案,11 名原居民與發展商被告李欽培一同被裁定串謀詐騙罪成後,均提上訴,惟李於等候期間離世。上訴庭周二(23 日)裁定,11 名原居民全部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刑罰。
上訴庭接納上訴方指,原審辯方大律師黃志偉及事務律師詹耀明涉「嚴重失職」,指有受僱於李欽培的人,為原居民安排免費律師,而律師沒探討可能不利李的抗辯方向,令原居民被告未能獲得公平審訊。對於黃與詹同時代表李與原居民,判詞形容,可能是上訴庭處理過利益衝突最嚴重的一例,單憑此事已足以裁定上訴得直。
上訴庭在判詞亦提及,地政總署為男丁申建丁屋設定條件,對受《基本法》保障的新界原居民合法傳統權益並沒構成限制,反而對防止轉讓丁權牟利、濫用等情況起平衡作用。
觀塘茶果嶺村去年起因政府發展公屋而被清拆。一名居民指自己「逆權侵佔」逾 60 年、擁有業權,與地政總署達成協議後遷出。居民入稟土地審裁處,追討收地賠償,被地政總署剔除申索。
居民上周五(10 月 31 日)入稟高院提司法覆核,指署方曾明確承認他有索償資格,惟之後在無合理解釋下,單方面依賴用作驅逐「不合法佔用者」、不設補償機制的條例收地。居民又指,署方在業權訴訟判決前,肯定他為「不合理佔用人」,屬不合法。
時任地政總署助理署長林嘉芬與測量師丈夫於 2012 年購入元朗土地,並向地政總署申建村屋,有傳媒報道質疑林涉利益衝突,廉署介入調查後不起訴,行為失當指控亦不成立。兩人不滿署方審批長達 8 年涉延誤、批准建屋條件苛刻,在 2021 年提出兩宗司法覆核。
案件在 2023 年 2 月聆訊,高院法官高浩文事隔逾兩年半,於上周五(22 日)裁定林鄧於兩宗覆核敗訴,並須付地政總署一方的訟費。官指涉事土地屬「集體官契」,認同署方指政府與申請人之間為合約關係,就政府定出的條件,無法以司法覆核處理。
官又稱同情申請人的處境,亦很易明白為何認為署方受媒體、政治因素等影響而對她們有特殊對待,但認為難以推論署方涉及惡意,稱「愈多人參與,牽涉時間愈長,眾人的行徑就愈不可能涉協同具惡意地行事」。
法律101|甚麽是「司法覆核」?誰有資格提覆核?
元朗區議員、水蕉新村村長程振明,以及人稱「村屋大王」的發展商王光榮,涉「套丁」發展元朗十八鄉「曉門」項目,被控串謀詐騙一案,周一(24 日)在區院進入第 25 天審訊。
廉署高級調查主任供稱,曾與王光榮進行 5 次錄影會面。辯方引述時任房屋及規劃地政局長孫明揚致鄉議局的信件,指同意將男丁在法定聲明內轉讓丁權的條款,改列在地契內;另指時任發展局長林鄭月娥亦曾在信件表示,若有違契亦不牽涉刑事定罪。
辯方又指,林鄭與鄉議局會議的發言有錄音,並引述她提及既然不涉刑事責任,「要做得乾淨俐落啲…唔好畀新個案再出現」。廉署主任指,不清楚有沒有調查該兩封信,又指沒聽過辯方所指的會議錄音。案件周五續。
第 23 天審訊|村民確認自定丁屋價630萬元 因與程振明協議「用地換屋」不用付款
元朗區議員、水蕉新村村長程振明,以及人稱「村屋大王」的發展商王光榮,涉「套丁」發展元朗十八鄉「曉門」項目,被控串謀詐騙一案,周四(20 日)在區院進入第 23 天審訊。
日前供稱同意程振明提出「用地換屋」、任職庫務署會計主任的水蕉新村村民,指 2014 年交收丁屋期間,程著她自行定價,她考慮印花稅後,把丁屋地下連 1 樓定為 440 萬元,2 樓連天台則定為 190 萬元,即合共 630 萬元,惟她實際上不用付款購買。
控方確認,不視涉事地主為兩名被告的共謀者,而村民亦獲豁免起訴。辯方盤問則指,村民的母親沒有獲得豁免起訴,而她亦有簽文件,問村民,其母是否涉造假?村民答稱,母親年紀大,「佢一見到文件就簽,佢唔會知啲文件做咩」。案件周五續,將處理法律議題,下周一則傳召廉署證人。
元朗區議員、水蕉新村村長程振明,以及人稱「村屋大王」的發展商王光榮,涉「套丁」發展元朗十八鄉「曉門」項目,被控串謀詐騙一案,周二(18 日)在區院進入第 22 天審訊。
現居曉門、任職公務員的水蕉新村村民指,程振明約在 2000 年向父親提出「用地換屋」,她約 5 年後接管父地,並簽文件同意賣地,她在丁屋落成後可獲補地價的丁屋及 20 萬港元,若未能落成則還地、協議取消。她又指,是在「王潘律師行」簽協議。
水蕉新村的祖堂司理供稱,程振明提出發展祖堂地的協議,他「完全信任」對方。辯方問,程是否曾提出太爺買下多幅農地,收租沒甚麼收入,不如「唔好嘥」,用來發展再分錢予兄弟和幾房人,司理同意,並稱「我贊成嘅,我擁護嘅」。案件周四續。
曉門套丁案 男丁供稱向程振明出售丁權 獲安排簽文件及宣誓等 程以支票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