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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何桂藍供述參選立會原因 稱屬為運動取授權必行之路、欲將精神帶入選舉

47人案|何桂藍供述參選立會原因 稱屬為運動取授權必行之路、欲將精神帶入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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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三(19 日)展開第 87 天審訊,何桂藍第二日作供,稱任職記者跟進立法會新聞時,已認為需要否決預算案,因當中的基本工程儲備基金不能討論,形容為「財政黑洞」,認為此情況下反對才是履行議員的憲制責任。

何又供述參選立法會的原因,指反修例好早演化為民主運動,而「要為個運動攞個 mandate (授權),立法會選舉係一個必須要行嘅路」,又指希望將運動的精神帶入選舉,在法官追問有何精神時,何稱「我係想有一個身位,去演繹攬炒呢件事」。

她另供稱,激進派「好唔鍾意初選」,而自己亦曾被攻擊。何亦反駁趙家賢早前證供,否認自己於新東協調會議提及「中港破局」、「推到盡」,又指有本土派、抗爭派,但從沒趙口中的「本土抗爭派」。審訊周四續。

周三實時報道:
【實時更新】47人案|第87日審訊 何桂藍:憲政危機非必然負面
歌手黃耀明周三下午到庭旁聽 47 人案。何桂藍於散庭步入被告欄時,向黃耀明位置笑稱,「你下次唔好嚟喇,好緊張呀!」
歌手黃耀明周三下午到庭旁聽 47 人案。何桂藍於散庭步入被告欄時,向黃耀明位置笑稱,「你下次唔好嚟喇,好緊張呀!」
何桂藍認同自己屬「抗爭派」
稱「從來無本土抗爭派」

區諾軒早前供稱會歸類何為「抗爭派」。何周三供稱,她同意自己屬「抗爭派」,指該派別約在 2020 年 5 月後出現,她應是 6 月左右有聯繫,但「無一個好清晰嘅時間點」,又認為「抗爭派」是因應 2020 年立法會選舉而衍生的抗爭派系。

綜合何的作供,她認為「抗爭派」出現原因及特點至少有三:第一,「抗爭派」承認 2020 年的香港立法會,「係無辦法做到落實政策倡議嘅呢個功能」,故不會對選民說,投票給他便可取得某一數目議席,又或能達成「五大訴求」。

第二,「抗爭派」行事時,「係唔會以被 DQ 或者保住議席為自己首要考慮」,形容只要認為事情不合理,「即使(會被)DQ 都要做」;第三,「抗爭派」若能進入立法會,不可只專注政治議案或大政治議題,而是每一條法例、草案,「都要用盡《基本法》賦予嘅職能,盡責咁去審議」、「監察行政機關權力嘅運用」。

何稱她認同上述特點,故認為自己屬「抗爭派」,並認為與政府談判與否,並非該派特點。至於趙家賢作供時所稱的「本土抗爭派」,何回應稱有本土派、抗爭派,「從來都無本土抗爭派呢一樣嘢」。

何稱 2019 年底思考不當記者
參選欲為運動「攞個 mandate」

何桂藍又指,反修例運動「好早已經演化成一場民主運動」,而自己於 2019 年 12 月起思考不做記者,「喺運動入面搵一個崗位去做」,與不同人討論後,「好快,選立法會呢一個 option 就出咗嚟喇」,當時約為 2020 年 1 至 2 月。

何續說,她最終決定參選,原因有三:第一,立法會選舉投票是成本最低、最多人能參與,「如果我哋要為個運動攞個 mandate (授權),立法會選舉係一個必須要行嘅路」。

第二,2020 年 3 至 4 月,「好多運動嘅其他路線都開始停滯不前」,而政府必須對立法會選舉結果有所回應。第三,避免 2020 年的立法會選舉,媒體一如以往把焦點落在「跑馬仔」、民主派取幾多席位上。

何稱擬將運動「精神」帶入議會

何其後又指,盼將運動的精神帶入立法會選舉,指「唔係帶入 chamber(立法會會議廳)…因為好早期嘅時候,我就知道我入唔到 chamber。」

法官陳慶偉其後追問「精神」的定義。何答稱有眾多,並在追問下提出 4 點,包括「我係想有一個身位,去演繹攬炒呢件事」,因當時連建制派亦爭奪「攬炒」定義;其他 3 項為「兄弟爬山」、「齊上齊落」、「一息尚存 抗爭到底」。

何不認同把街頭運動帶入議會
另稱在自己身上「場運動仲未完」

但對於法官及其代表大狀 Trevor Beel 問,參選是否為把街頭運動帶入議會時,何稱不認同,稱認為立法會是運動的一部分,「如果你話將個運動直接搬咗去 chamber ,我認為係消解咗運動嘅能量,甚至係馴化咗 2019 年呢場運動」。

何作供期間又主動澄清,稱「記者還記者,抗爭者還抗爭者,兩樣混淆埋一齊,係一樣好嚴重嘅問題,亦都唔係剩係影響到我」,強調宣布參選時交代的第一句,是「清楚表明我已經唔係一個記者」。

她續稱,「希望大家唔好再混淆,當我講 2019 嘅時候,我指嘅係運動唔係個年份,至少喺我身上,場運動仲未完」。

Beel 追問,何桂藍為何挑選新東參選?何直言自己是「空降」,又稱「新界東係最習慣呢一啲(政治)辯論嘅」,舉例指她曾出席 2020 年 7 月的將軍澳地區論壇,居民並沒就地區議題提問。

何稱曾被激進派攻擊
被指「OMDB 2.0」、「小麗老母2.0」

Beel 其後引述其他被告的供詞指,初選投票者,主要是激進的、黃的、年輕的人,問何是否同意?何答,「我唔會用『黃』呢一個,因為可能好多人覺得,黃就係好激進」,舉例指投票予民協的深水埗街坊,「佢可能係完全反對暴力嘅」。

何稱,2019 年的激進派「係好唔鍾意初選嘅」,而她曾成為「激進派嘅一個攻擊對象」,例如在連登討論區「俾人話 OMDB 2.0」。法官一度問何謂「OMDB」?何解釋,「Over my dead body,即係楊岳橋」。

何續稱,相信「至少喺個輿論上面,大家覺得我同楊岳橋係相似嘅…除咗『OMDB2.0』,仲有『小麗老母2.0』」。法庭傳譯一度問「小麗老母?」何解釋是 2016 年九西立法會議員劉小麗。

官問支持者特徵
何:認同自己方向、不能說更多

法官及 Beel 多次問及何認為其支持者的特徵,例如是否中產、年輕等;何引述票站數據,指她票源有中產選民地區,亦有本土派票倉,惟「我無辦法講到係邊 2 萬 6 (千)人投我,只能咁樣旁敲側擊去估」。

她續指,「投我嘅人,我理解或者我希望,係佢有睇過我講嘅嘢,佢認同我嘅方向,佢授權畀我去做嗰樣嘢,咁佢就投我喇,除此以外我不能講更多」。

何認同立會過半為「大殺傷力憲制武器」
惟指引發「憲政危機」並非必然負面

何又稱,不覺得戴耀廷提出的「攬炒十步曲」與初選有關,解釋指「因為戴耀廷佢喺成個初選入面,我會形容佢係一個 facilitator,即係佢對於啲議員選完之後,可以係立法會入面做咩,佢係無 say 嘅」。

Beel 引早前庭上證供,指出戴曾形容若民主派立會過半會是「大殺傷力憲制武器」,問何是否同意?何稱「憲制武器」能觸發「憲政危機」,但並非必然負面,她認同立會過半是「憲制武器」,「但係佢會引發啲乜嘢,會引發『危』定係『機』,就要睇當權者反應」。

至於「大殺傷力」,何稱特首可說是「北京欽點」、「代表緊北京嘅意志」,遇人民支持立法會、「幾百萬人唔同意(特首)」時,會釀成憲政危機,又稱「我覺得幾百萬人反對中央呢樣嘢,係對中央好大殺傷力。係呢一個前題之下,我同意民主派 35+ 係大殺傷力憲制武器。」

何形容預算案有「財政黑洞」
稱反對才是履行議員憲制責任

Beel 亦問及何對於否決《財政預算案》的看法。何稱,她擔任記者跟立法會新聞時已覺要否決,並提到她於 2017 年做橫洲事件專題,發現預算案中有一個基本工程儲備基金,但審議預算案時不准討論此項。

何指,「政府就係會將一啲唔受歡迎嘅工程…全部擺晒入基本工程儲備基金,然後用其他 9,000 幾項無爭議嘅工程,逼立法會一定要通過佢,我形容呢一個係財政黑洞,公共財政嘅黑洞。」

何稱,「無論有 35+ 定係無 35+,如果我係一個議員,只要我見到《財政預算案》入面有啲我無辦法去審核嘅東西,我認為我投反對票,先至係履行緊我做議員嘅憲制責任」;她重申,就算落實五大訴求,「如果我頭先所講嘅呢啲黑洞嘅問題,政府透過程序去迴避議員監察嘅問題,仍然存在嘅話,有五大訴求嘅話我都照否決(照投反對票)。」

何稱新東首次會議「無乜人出聲」
「全世界都望住我同劉頴匡」

何又供述兩次新東協調會議情況,稱首次會議前已知要商討做民調或公民投票,而會上「全世界都望住我同劉頴匡」,因當時輿論認為素人不同意辦初選。何指自己和劉「斬釘截鐵話要初選」,而戴耀廷指會辦初選。

何又提到,會上提及票站問題、Plan B 議題,亦應有討論會否簽署「共同綱領」一事,稱印象是會在紙上列出會議共識,連同提名表格一同呈交,又指「夾咗喺個提名表格入面就代表一定會公開㗎喇,所以我覺得 OK」。

她又稱沒印象有傳閱「35+ 計劃」的文件,會後亦沒有收到任何文件,包括新東協調協議文件。至於「積極運用」或「會運用」否決權的爭議,何稱是在第二次會議發生。

何桂藍反駁趙家賢證供
指從無提及「中港破局」

Beel 又引述趙家賢於第 48 日審訊的證供,當時趙主動供述,「何桂藍喺協調會議…好特別去講到,立法會係變咗一個抗爭嘅陣地,而佢希望係透過入咗立法會,就希望係將立法會係用作作為中港關係嘅破局…其實係將整個制度去到係推到盡…」。

Beel 問何,有否說過類似的發言?何稱,自己於 2020 年 6 月才講「破局」,「但我從來無講過中港破局㗎。我亦都無講過推到盡,我用嘅字眼係『憲制內嘅臨界點』,但我亦都唔係喺協調會講,呢兩樣嘢應該都係我 Facebook 啲嘢。」

HCCC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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