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周五(7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30 日審訊,黎第 38 日作供。
控方展示黎與「從犯證人」陳梓華於 2020 年 5 月的對話,兩人討論《國安法》即將實施,陳稱擔心黎和家人安全,黎回覆一旦出來參加抗爭,就準備好戰鬥到最後。黎解釋,當時是想安慰對方,否認著對方《國安法》後繼續戰鬥。控方指,黎自稱謹慎,有否提醒對方不要違反《國安法》?黎指陳是成年人,「我又不是他父親」,陳會知道怎樣做。
另外,就黎供稱不認識 「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控方引用黎與創辦人裴倫德對話,見裴倫德請求黎在《蘋果》刊出與 IPAC 相關文章,又感謝黎在 Twitter 發布與 IPAC 相關帖文。控方指,證據顯示黎當時知悉 IPAC,質疑黎至少三度向法庭撒謊。黎否認,反問「我為何要說謊?知道 IPAC 又不是罪」。案件下周一(10 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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