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本土民主前線」成員鍾雪瑩,被指涉及 2019 年 12 月大埔開槍案,被控一項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罪,現正還押。她不滿懲教署要求女囚犯,夏天仍要穿長褲,2021 年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指署方做法涉性別歧視,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 司法覆核申請人為鍾雪瑩,曾任立法會議員梁頌恆和游蕙禎助理,建議答辯人為懲教署署長。案件周二(20 日)在高等法院提訊,鍾沒有到庭,亦沒有律師代表。法官高浩文指鍾在雙方同意下撤回申請,庭上未有進一步提及原因。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前「本土民主前線」成員鍾雪瑩,被指涉及 2019 年 12 月大埔開槍案,被控一項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罪,現正還押。她不滿懲教署要求女囚犯,夏天仍要穿長褲,2021 年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指署方做法涉性別歧視,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 司法覆核申請人為鍾雪瑩,曾任立法會議員梁頌恆和游蕙禎助理,建議答辯人為懲教署署長。案件周二(20 日)在高等法院提訊,鍾沒有到庭,亦沒有律師代表。法官高浩文指鍾在雙方同意下撤回申請,庭上未有進一步提及原因。
2019 年 12 月 8 日「國際人權日大遊行」前夕,警方於全港多處檢獲槍械等違禁物品,拘捕 13 人,包括「12 港人」之一的張俊富、張銘裕及嚴文謙等。當中 10 人被控《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下的「對訂明標的的爆炸的禁制罪」,最高可判囚終身。 案件周一(19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進行提訊日,押後至 10 月 3 日再訊,繼續進行交付程序。傳媒因報道限制,不能報道程序內容。全部被告沒有申請保釋,繼續還押,各人已還押 2 至 3 年。 首被告黃振強身穿寫有「無畏」兩字的上衣應訊;各被告不時與旁聽席揮手點頭示意。法院外一度有 10 多名反恐特勤隊警員巡邏。
2020 年 8 月,「12 港人」被指潛逃台灣時遭內地水警截獲,被裁定「偷越邊境」等罪成。其中 10 人在內地服刑後,先後被押返港,除李宇軒的案件分拆處理,其他人均被加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現已在港還押逾一年。 當中 6 人於周四(14 日)認罪,昨因檢疫無出庭的李子賢今早認罪。辯方求情指,被告在內地服刑 7 個月,雖然不獲懲教扣減刑期,但兩者屬同一事件,仍希望法官行使酌情權減刑。暫委法官王興偉押後至下午 3 時半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