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就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服刑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去年 6 月在監獄內被捕,被控 2020 年串謀勾結羅冠聰等危害國安,案件周五(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第三次提訊日。
聆訊歷時約 3 分鐘,仍未完成交付高等法院審判程序。《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押後至 5 月 14 日作第四次提訊日,繼續處理交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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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就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服刑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去年 6 月在監獄內被捕,被控 2020 年串謀勾結羅冠聰等危害國安,案件周五(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第三次提訊日。
聆訊歷時約 3 分鐘,仍未完成交付高等法院審判程序。《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押後至 5 月 14 日作第四次提訊日,繼續處理交付程序。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今年 6 月初在赤柱監獄被捕,被控《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周五(21 日)進行交付高院前的第二次提訊日。
聆訊歷時不足 5 分鐘,《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押後明年 3 月 6 日再訊。黃沒保釋申請,離庭時向公眾揮手。
2023 年 3 月,一名男子倒斃尖沙咀酒店,警方調查後指案情涉落藥「迷姦」及其他同類案,拘捕並分別起訴兩男子,包括一名警員。
兩被告周一(19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進行提訊日,二人的案件已被合併,並押後至 7 月 28 日進行另一次提訊日,以候交付高等法院。警員次被告續准以 1 萬元保釋;首被告續還押。
案件合併後,警員被控一項「未經同意下作出的肛交」,涉 1 名男事主。首被告被控共 13 罪,包括誤殺、盜竊、「施用藥物以獲得或便利作非法的性行為」等,據控罪書,案件涉 7 名男事主,當中兩人稱遭首被告性侵。
2019 年 12 月 8 日「國際人權日大遊行」前夕,警方於全港多處檢獲槍械等違禁物品,拘捕 13 人,包括「12 港人」之一的張俊富、張銘裕及嚴文謙等。當中 10 人被控《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下的「對訂明標的的爆炸的禁制罪」,最高可判囚終身。 案件周一(19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進行提訊日,押後至 10 月 3 日再訊,繼續進行交付程序。傳媒因報道限制,不能報道程序內容。全部被告沒有申請保釋,繼續還押,各人已還押 2 至 3 年。 首被告黃振強身穿寫有「無畏」兩字的上衣應訊;各被告不時與旁聽席揮手點頭示意。法院外一度有 10 多名反恐特勤隊警員巡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