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慈雲山環鳳街一間車房發生爆炸,造成 3 死 9 傷,死者包括車房東主。其中兩名死者的遺產管理人,早前入稟高院向東主遺孀及涉事車房技工索償,其中一案轉往區院審理。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周偉倫周五(29 日)頒下判詞,裁定兩被告須賠償其中一名生前任的士司機的死者,其遺產管理人約 72 萬元,包括喪親之痛的損害賠償、失去生活依靠的申索及殮葬費。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15 年慈雲山環鳳街一間車房發生爆炸,造成 3 死 9 傷,死者包括車房東主。其中兩名死者的遺產管理人,早前入稟高院向東主遺孀及涉事車房技工索償,其中一案轉往區院審理。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周偉倫周五(29 日)頒下判詞,裁定兩被告須賠償其中一名生前任的士司機的死者,其遺產管理人約 72 萬元,包括喪親之痛的損害賠償、失去生活依靠的申索及殮葬費。
2019 年 12 月 8 日「國際人權日大遊行」前夕,警方於全港多處檢獲槍械等違禁物品,拘捕 13 人,包括「12 港人」之一的張俊富、張銘裕及嚴文謙等。當中 10 人被控《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下的「對訂明標的的爆炸的禁制罪」,最高可判囚終身。 案件周一(19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進行提訊日,押後至 10 月 3 日再訊,繼續進行交付程序。傳媒因報道限制,不能報道程序內容。全部被告沒有申請保釋,繼續還押,各人已還押 2 至 3 年。 首被告黃振強身穿寫有「無畏」兩字的上衣應訊;各被告不時與旁聽席揮手點頭示意。法院外一度有 10 多名反恐特勤隊警員巡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