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 46 歲無業男子,被指 2022 年初在床上非禮繼女,對她上下其手並指插下體,繼女為免發生性行為,提出為繼父手淫,之後稱病入院,向醫生披露事件。被告否認兩項非禮罪,案件周一(5 日)在區院受審,法官練錦鴻同日裁定表證成立。
辯方盤問事主,指被告不曾非禮事主,事主也不曾為他手淫,當時被告是趁事主入廁所,才在廳內自瀆,並遺下精液在事主的床上,而事主曾坐上床單,及用手抹走,才沾到精液。事主均否認。
辯方又質疑 2021 年時,事主曾因誣稱被告非禮她,而向被告致歉,事主稱「唔記得」。被告則在警誡會面下,強調自己僅因無聊才自瀆,又重申沒有非禮事主。案件周二(6 日)續,屆時被告將告知法庭會否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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