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歲鋁窗工人涉於 4 年前,強姦有自閉症及中度智障的 11 歲繼女,再於繼女 13 歲時多次強姦她。繼父承認 5 項強姦罪及 1 項猥褻侵犯罪,原定周四(28 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法官陳嘉信冀索取被告的精神科醫生及臨床心理學家報告,將判刑押後至 12 月 19 日,期間被告繼續還押。
案情提及,在 2021 年某日至 2023 年,被告幾乎每晚都強姦事主。事主在學校上性教育課時,向老師透露事件。被告被捕後,在警誡會面中承認,在沒有得到事主同意下與她性交。
法官關注,事主的母親為被告求情,信中只提到被告及他們所生的兩名兒子,隻字不提事主,「母親似乎對受害人毫無同情心」,擔心現時事主一家的情況,冀辯方再向事主母親查詢,進一步解釋家庭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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